天工科技對四星電子的訴訟,國內沒有絲毫懸念的勝訴了,琴島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雙方合同真實有效,四星電子在生產要素未發生重大變化的前提下,不得以莫須有的說法為託辭,單方面停止供貨。 按照華夏《合同法》規定,四星電子必須按照年初雙方簽訂的合同按期足量向天工科技方面進行供貨。 對於天工科技提出的索賠要求和金額,經合議,最終確定賠償金額為0.99億美金。 雙方接到判決結果後,如對結果有異議,可在判決生效後15個工作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逾期表示承認判決結果。 對於這個結果,李榮基心裡自然是能想得到的,畢竟是在華夏,那是天工科技的主場,因此四星集團安排了法務部門,向魯東省高階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 而在棒國,首爾高等法院,看著對面坐著一水的米國佬,李榮基差點把家裡的電視砸了。 第一次開庭,李榮基當然是不會去的,就如同袁旭也沒有出現在任何一場訴訟現場一樣,作為棒國第一財閥,即便是身在家中,能看到庭審現場的“現場直播”,對於李榮基來說,自然不是難事。 開庭地在棒國,訴訟的雙方一方是華夏,另一方是棒國,都是東方人,然而在庭審現場唇槍舌劍的雙方,卻是兩家米國的律師事務所。 雙方你來我往,當然用的是英語,主審的法官不時的用手捏著鼻樑,眉頭皺的就跟朝鮮半島的三千里江山一樣。 作為提告方,天工科技方面提供的證據相對簡單,合同和四星電子近期生產生活都是正常的調查報告就是最主要的兩份證據。 而四星電子的辯護律師則是否認了天工科技方面提出來的調查報告,認為這種報告標準過於寬泛,而且並不是法院認定可以作為代表的資料,所以不具備可參考價值。 雙方你來我往,火氣漸大。 最終,在李榮基的“努力”下,首次開庭並沒有什麼明確的結果,法官宣佈待雙方取得新的證據之後再擇機進行審查。 看到休庭之後,李榮基勉強暫時先放下了心,然後讓秘書開始準備出差要用的物品。 兩小時以後,李榮基的飛機騰空而起,向著萬里之外的米國飛去。 所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華夏的傳統文化李榮基還是略懂略懂的。 棒國以前是通用漢字的,自從他們那腦子裡有水的王要求用所謂的韓文來替代漢字,經過最近十幾年的“去華夏化”的不懈努力,棒國文字終於全面替代了漢字。 只可惜,這棒文只是音文,具體的理解嘛,大家可以用咱們的拼音來理解,所以在很多場合,單純的靠曲裡拐彎的棒文並不能完全做到清晰明意,所以在諸如身份證之類的嚴肅的法律檔案證件上,還是需要以漢字作為準確區分明確含義的依據。 在李榮基看來,天工科技這次“來勢洶洶”,四星集團不過是“適逢其會”罷了。 在得知了天工科技方面豪華的律師團的組成之後,李榮基對天工科技進行了深入的瞭解。 越瞭解心裡就越沒底。 作為棒國第一大財閥,對於資本的力量,李榮基一向都是敬畏的。 而自己之前不屑一顧的這個來自神秘大國鄰居的公司,居然只是他們諸多產業中的一項而已。 這明顯超出了李榮基的可以應對的範疇。 所以,李榮基毫不猶豫的給米國華爾街的某位大人物打了電話。 對方的效率很高,當然了,如果坐視不理,影響到四星的業績,損失的大頭可都是華爾街先生們的,事關自己的錢袋子,做事的效率當然一流。 這才有了李榮基此次的米國之行。 在華爾街資本的撮合之下,8月21日,棒國的四星,米國的高筒、平果、微微軟以及藍色巨人公司,各家公司的老闆都聚到了一起。 這樣一個小型的峰會,研究的唯一問題,卻是針對遙遠東方的那家神秘的公司。 在座的眾位公司老闆,有一說一,沒有一人能在袁旭的手上討得到過好處或者是佔到過什麼便宜,因此,說起怎麼對付袁氏集團的想法來,都非常的積極。 “目前我們跟天工科技方面仍然還有5件事關行動通訊裝置的專利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