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他應酬的時候也是需要女人的,一般叫的小姐也都是高檔的,十萬塊一晚上的都有。
結果他要包沐欣,一個月給十萬塊?
辛燎太精明瞭,這麼多年的生意做下來,他已經精明的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了。
他每個月給辛相思和辛相戀一人十萬塊,給洛嫦二十萬,偶爾會多給一些。
這些錢,在上流社會只能維持門面,卻不足以花銷。他並不是為了讓女兒和老婆學會節省,而是他捨不得。
不然也不會給沐千尋一萬塊又拿回去了。
不是有句話這麼說的,女人這輩子要嫁給的男人,他有一百塊願意為你花一百塊。有一萬塊的人卻只願意為你花一百塊,辛燎就是後者。
不可取。
辛燎被沐欣說的面紅耳赤,不由的就更加生氣了,怒目相向:“沐欣,我真的是看錯你了,當年我覺得你單純善良,沒有心機。可是你看看現在的你,已經市儈到了什麼程度?你現在口口聲聲不願意跟我,張口閉口不離金時,就是因為你傍上了金時這座大山,捨不得放棄了吧?”
沐欣覺得辛燎的腦回路真的很不一般。
嗤笑一聲。
“難道我這麼做不對嗎?辛燎,不要忘了,你是有家室的人。你口口聲聲為我,要包我,讓我當你的情人。不過就是見不得光的。而我跟了金時,可以風風光光的嫁給他,成為人人尊敬的金夫人。你覺得我為什麼要沒名沒分的跟著你做見不得光的女人,而拋棄金時這座大山呢?”
但凡長了腦子的人,都應該知道如何抉擇吧?
辛燎被沐欣的一番話比的一無是處,更何況對方是金時,張口尖銳的而出:“你不是愛我嗎?”
“愛?”沐欣似乎有一瞬間的茫然,然後搖了搖頭,漂亮的臉上都是鄙夷,“曾經愛過,不然也不會嫁給你。可是金時,你自己想想,我嫁給你的那兩年,你對我做了什麼?我相信你也曾經愛過我,但是你的愛維持時間多長?你又憑什麼認為,過了十八年了,我還愛你?”
她當年有眼無珠,識人不清,才會在懷孕四個月的時候還被拋棄。
如果當時眼前的男人有一點柔情,就不會在她肚子隆起來的時候提離婚。
正文 第226章 問你一件事
愛?
這個字是相互的。
你愛我,尊敬我,我就加倍的愛你,尊敬你。
倘若,你愛的人做了對不起你的事,甚至還對你無情無義,你還繼續愛,就是下賤!
儘早放開。
在對方不愛的時候,你還抓著那根線,受傷的只有自己。
其實沐欣還是佩服洛嫦的。
當年離婚的時候沐欣就知道辛燎是一個薄情的人,而且當時她的心態是驕傲自負的,她認為,洛嫦能在她這裡搶走辛燎。總有一天,辛燎也會被其他女人搶走。
可是,過了十八年,洛嫦竟然依舊穩穩的坐在了辛夫人的位置上。
這是說明洛嫦的手段高明?還是說明辛燎跟洛嫦才是真正的真愛呢?
如果今天沒有見到辛燎,她或許會真心的覺得,洛嫦和辛燎是真心相愛,是那種情比金堅的型別。
可是今天再見,辛燎更渣了。
如果他跟洛嫦真的情比金堅,就不會說出要包養她當情人這件事。
而且到了這個時候,辛燎都沒有說要跟洛嫦離婚這件事。
這麼想來,洛嫦在辛燎那裡,地位不一般。不對,準確的說,應該是利用價值不一般吧?
只是洛嫦一個女人,有什麼資格讓辛燎這麼放不了手呢?
難道是床上的技術高超?
這一點……
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