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母親家的一個小侄子,你母親的堂兄的兒子,小名叫虎子的,你以前還叫他虎子哥呢,他現在在鎮裡的公職食堂裡做一名切菜工,在廚房裡幹活,訊息靈通,我明天帶瓶燒酒去他家找他幫幫。”鍾離父說道。他也沒有多大的關係可以找,但是小人物也有小人物有關係,特別是他們這些小鎮,小地方的人,總會有那麼一點關係。
鍾離善想不起虎子是誰?但是她把這事放下了,鍾離父讓她別管,她就不會再管,她把事情說了,鍾離父自有他的門道。
鍾離父活了那麼多年,也不是白活的。
鍾離善這邊開始調查鍾離父無故被抓的事情,那廂,張抗美也在鬱悶並憤怒著。
到底哪裡出錯了?張抗美非常地不解。
他一環扣一環,按道理來說,不應該出錯的呀!他想了半天,只想到一個可能出錯的地方——那就是他太早去找鍾離善了。
自鍾離善輟學在家,他一共才見了鍾離善兩面,雖然他長的風度翩翩,但是與鍾離善的感情還沒有培養出來,自是比不上鍾離善與她那兩個賤種的感情。
更何況,礙著鍾離善那個孩子在身邊,他還沒有把想好的那些情話跟鍾離善說。
也是,他冒昧前去,估計嚇著鍾離善了。
鍾離善為了那兩個孩子不願意跟他一起去鵬林市,也是情有可原。
但他不得不說一聲,真是婦人之仁。
這麼好的賺錢機會,鍾離善就一個傻的,居然拒絕他!
張抗美非常地不高興,更何況,八月的天,他走在太陽底下,曬的熱汗淋漓,讓他更加地難受。
這襯衫,這西褲、還有這運動鞋,好是好,但是這種天氣穿簡直是受罪。
所以,張抗美臉上的表情一直是陰沉陰沉的。
意外就是在那一剎那發生的。
“你做什麼?趕著去。。。。。”投胎那兩個字沒有說出口,張抗美就愣愣地的看著眼前這個正扶著腳踏車的女人。
一身白色的長裙,盈盈不堪一握的腰身,還有那黑色的高跟鞋,張抗美只覺得心裡一熱,嚥了一下口水。
大大的眼睛,殷紅的嘴唇,白淨的臉上還掛著因受驚的而有些怯弱的表情,還有那讓人眼前一亮的燙髮,張抗美只覺得自己都要傻了。
雖然是有工作的,但是那是在別的鎮上。他在貧困落後的小鎮,也見過美女,眼前這個女子並不怎麼漂亮,只能說清秀,但是卻是他見過最時尚的美女。
過了一會兒,張抗美終於回過神來,說:“同志,你沒事吧?剛才我走路的時候沒怎麼看路,對不起了。”若是可以,他真想把眼前美人的名字套出來,但是一想到他自己即將去鵬林市發展,套出來也沒有什麼用,便打消了念頭。
鍾離祥也愣著。她今天去鎮裡,為了在以前同學面前炫耀一下自己,咬牙穿了剛買不久的高跟鞋,快回到村裡的時候,心裡也想著那今天的事情,尤其想到其它同學羨慕地看著自己,心裡就不覺得得意萬分,所以沒有看路,以致於差點就撞到眼前這人。
本來他就想發脾氣的,也想罵那個走路不看路,低頭個頭走,但是等那人反頭抬起來了,她方才看到,這人生的真好看,跟她以前見過的男人不一樣,她一下子就由怒氣變著驚嚇。
“沒,沒沒事,沒撞到你吧。說來也是我不好,今天穿這鞋太高了,騎腳踏車不方便,不好意思。”鍾離祥這般說著,嬌羞地低下頭,伸了伸腳,露出那雙好看的黑色高跟鞋。
張抗美的心一下子就酥了,沒有想到眼前這個女的,長的不僅好看,打扮也時尚,更要命的,還有一雙媲美黃鶯的聲音。
真好聽!
張抗美立即就道:“沒撞到,是我的錯。我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