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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5部分 (1 / 5)

李淵的目光裡透著殺意。

李世民上前一步,攔在了李淵前進的路上。

“父皇!”

李淵咬著牙,“皇帝請讓開,我現在不是太上皇,我只是元吉的父親,元吉不成器,我這個爹可以教訓,你這個兄長也可以教訓,唯獨李超沒有這個資格。他剛才當眾毆打了元吉,現在,我要跟李超找回這個公道。”

李世民搖頭。

他不可能答應皇帝這個要求。

“你讓開,我也不以身份欺負他李超,他可以跟朕對打,就和剛才一樣,他有什麼本事儘管來,我們都不帶幫手,都不用手下留情。若他厲害,他大可以打死我。若他本事不濟,那被我打死也怪不得別人。”

李世民更加不能答應了。

太上皇跟宰相拳腳決鬥?這什麼跟什麼啊?

太上皇這不擺明了要倚仗自己的身份打死李超嗎?真要對打,李超敢打太上皇?

況且,李世民也不可能讓太上皇跟宰相決鬥這樣的事情發生,傳出去,天下人都會恥笑。他已經決定了,今天這裡發生的一切,都絕不許有片字只語流傳出去,誰敢亂傳,他就要以洩露禁中語的罪名處置他。

洩露禁中語,這是一條死罪。

連起居注,也禁止記載今天這裡發生的一切事情。

“陛下,請息怒。”李世民依然立在那裡。

李淵冷笑,“哈哈哈,好,朕果然養了一個好兒子啊,處處都向著外人。今天這事看來你不願意私了,那就公了。朕問你一句,以國法論,李超身為臣子卻毆打親王,該當何罪?”

李世民眉頭皺的很緊。

這時一個聲音在旁邊插話。

“稟奏太上皇、聖上,元吉不是親王,是郡王。”

李淵側目望去,卻是銷瘦的魏徵,新任的御史大夫,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也是宰相了。

“就算元吉是郡王,李超就能毆打郡王嗎?”

魏徵不理會李淵的怒視,站在那裡平靜的道,“元吉是太上皇嫡子,也是當今天子的嫡兄弟,曾經是親王,但因觸犯國法貶為郡王。元吉降了有郡王爵位外,並無一官一職在身。而李超,爵封趙國公,論爵位,確實不如元吉的郡王爵高。”

“可是。”

“可是趙國公還是本朝太尉、尚書令,按本朝制度,三師三公宰相,皆位在王爵之上。三師三公宰相見宗室親王郡王,無需禮讓,相反,宗室親王郡王,見三師三公宰相,須主動禮讓。”

魏徵侃侃而談。

“剛才之事,眾目睽睽,大家看的清楚。是海陵王元吉失禮發狂,對宰相李超動手在前。李相為護衛太子殿下和保護陛下,才對海陵王反擊。因此,以事論事,是元吉以下犯上,當著太上皇、皇上和太子、皇后等無禮,又危及太子和皇上安危,還以下犯上,攻擊當朝宰相。”

“元吉有罪,李超無罪。”

魏徵的話說完,大理寺卿鄭善果、刑部尚書孫伏伽都一起上前,附議御史大夫魏徵的話。

這三人,代表著大唐的三法司,是司法界最高長官,他們的話,就是司法的最終解釋了。他們都說李超無罪,元吉有罪,那這件事情,李淵想用法度來定李超的罪,公了,就行不通了。

李元吉是太上皇的兒子沒錯,是郡王也沒錯,但李超可不是一般的官員,李超可是三公的太尉,是宰相里的尚書令,中書門下一眾宰相之中排名第三。

地位可是在元吉之上的,這是大唐律法制度裡明確說明的。

李淵站在那裡,皇帝兒子擋著不讓他過去,一眾大臣又都拿制度律法來跟他扯犢子。

“皇帝,今天,你必須給我一個交待,給元吉一個交待。元吉可以被我揍,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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