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韜跟市委孫書記又聊了半天,最後確定下來,陳韜以每畝地一年一千元承包,一共承包多少畝以實際情況為主,承包費定在每年的今天發。
談妥了魚池承包地,接下來又開始談起了雞舍的用地問題。
陳韜跟孫書記說道:“雞舍我準備蓋兩千間,然後在雞舍旁邊修建一個地龍養殖場。”
地龍是山雞的食物,修雞舍必須得要有地龍養殖場,二者是焦不離孟孟不離焦,必須在一起。
還有就是修建雞舍和地龍廠的錢我來出,但是土地我不出錢。
修建起來讓能勞動的村民都來雞舍幹活,平均每人負責四間雞舍。
我算了一下上蘭村能勞動的差不多有五百百人,一人負責四間雞舍,剩下的負責打理池塘的魚和地龍養殖場,這樣所有村民就有了工作了。
至於工資是打理一個雞舍一個月給一千元,打理四個就是四千元。
打理地龍廠跟魚塘的也一個月訂在四千,這樣是最合理的,孫書記你覺得呢?
嗯,各方面很合理,工人工資一個月四千也不低了,以後上蘭村就會慢慢脫貧,有了企業就是好啊。
只不過修雞舍和地龍廠佔用的土地你不出承包費這有點說不下去吧,多少出點,佔用這麼大的場地修建,怎麼能不出承包費呢。
哈哈,孫書記這個是有前例的,不是我不出承包費,是我在我們鎮的葛橋村就修建了山雞養殖場。
當時我跟葛橋村的協議就是我帶領他們致富,擺脫貧困,他們免費給我提供地盤讓我修建養殖場,這樣是雙方互利的,互相都高興。
我能賺錢,他們也能拜擺脫貧困,慢慢他們的生活也會奔小康。
既然在人家葛橋村已經有了這種先例了,來了上蘭村在出承包費,這樣是不是有點看不起人家葛橋村呢?
我的原則是所有村莊互相平等,既然在葛橋村沒有出錢,來了上蘭村也一樣,一碗水端平,這樣別人才不會戳我的脊樑骨。
孫書記聽完陳韜的話,對著周書記說道:“老周啊,你這帶的投資商腦子轉的特別快,好處都讓他佔了,罷了,罷了,那你就蓋吧,不過必須按你說的辦,上蘭村的工人你得給就業了。”
孫書記這個沒問題,我說到的我肯定會做到。
還有就是到時候我修建雞舍不能阻攔我用地,反正是地龍廠和兩千間雞舍,用了多少地算多少。
嗯,行,你看的辦吧,只要上蘭村的村民脫貧了才是最重要的。
就在這時周書記走出來說道:“咱們在這兒商量了半天,還不知道上蘭村的呂村長和村民們是什麼意見,要不要把他們叫過來咱們聽聽大夥的意見?”
孫書記趕忙說道:對,對,把人家當事人叫過來問問他們是什麼意見,或者是有什麼補充的。”
把呂村長和全體村民叫過來後,周書記跟大夥把剛才孫書記和陳韜談成的協議講了一遍。
村民們聽到自己以後能在村裡給陳韜飼養山雞了,而且一個月四千的工資,一個個的都高興的答應下來,全部同意。
其中一個村民心裡想到開什麼玩笑,自己村不能種地,只能去鎮上或者縣城打點零工,還是幹一天沒一天的,一個月也存不下幾個錢,如果自己老婆兩人都打理雞舍,一個月兩人份工資可就是八千啊。
一年下來就可以把自己住了幾十年的看房子推到從新蓋了,再說兒子也大了,快到了娶媳婦的年齡了,就這樣兩個人一個月賺八千,漲個娶媳婦錢完全用不了幾年。
更何況自己的父母親都還年輕,才六十出頭,也可以幫這個陳老闆飼養山雞,這樣算下來四個人一個月就一萬六的工資。
不用出門就能賺這麼多,這麼好的事不答應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