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大獲全勝
冒同賢問:“你有沒有要求當面調查?”
看小葦搖頭,碧玉的幾個老鄉手一揮:“一起去。這屬於侵犯人權,必須當面調查不可。”
年輕人果然具備反抗精神,一齊湧到校長辦公室,七嘴八舌地責問。校長見惹了眾怒,不便再打馬虎眼,當即帶領頭去了教導處,命人去把檢查的人都叫來。
主任自是推卸責任,說他吩咐過,必須等小葦在場當面檢查的。
又問小葦丟了什麼東西。
冒同賢把小葦捐款的事一說,冷哼道:“一下子捐出上千塊的人,東西是可以隨便翻的麼?”
“我們眼裡,十塊都是大錢。小葦眼裡,幾百塊都不算錢,怎麼可能清楚丟了多少?”
桂秀幫腔:“小葦確實有把錢到處亂扔的習慣,我們宿舍裡都撿到過。”
此話自然不假,小葦故意試探幾個人品的。
加上碧玉的東西被翻動後,抱著“防人之心不可無”的態度,小葦為了方便誣陷或敲詐埋下的伏筆,沒想到會成為丟錢的理由。
碧玉立即附議:“就是。小葦大枝大葉的,我都撿到過兩次。”
文豔只好小聲佐證:“我也撿到過一張兩塊的。”
小葦不得不佩服冒同賢陰險狡猾,先把丟錢的事落到實處,才好繼續聲討。
很快,七個人被叫了進來,其中兩個負責監督的說:“有我們在場監督,誰敢動她的東西?”
“我們全程看著呢。沒人做手腳?”
冒同賢問:“這麼肯定。檢查員你們認識麼?瞭解麼?”
“當然認識。當然瞭解。絕對沒問題。”
挖坑成功,冒同賢輕輕一笑:“世上有絕對的事情麼?”
“當然。”
這層小葦早就想過,怒道:“既然你們承認互相認識互相瞭解,說明你們的關係很熟,並且還有不少往來。那麼,主任覺得這樣的監督公正有效麼?”
冒同賢跟著挖坑加固:“照你們的邏輯,安排朋友在邊上監督自己的朋友,然後以此作為有力證據,不僅證明了檢查過程沒問題,還證明了檢查員和監督員不會同穿一條褲子,不會聯合起來借檢查名義盜竊,是不是啊?”
這下猛然點醒了問題所在:“如果讓一個小偷去監督他的朋友,監督結果會被承認麼?”
“用狼去監督狽,就能證明不存在狼狽為奸,這邏輯,騙三歲小孩可以。”
“我們才上大一,年級上看,我們就是一歲,當然好騙。”
“這樣的監督實在讓人歎為觀止,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佩服。”
這就是這片的特色,爭執起來,極少會理性思考,而是各種挖苦諷刺,亂用類比打擊對手。
貌似有理的責問,瀕臨爆炸的眾怒,監督員被嚇得臉色發白,無言以對。
檢查員艱難地小聲說:“我們檢查時桂秀也在。”
桂秀說:“我在最裡面,你們那麼多人亂翻一氣,我可沒看清楚。”
領頭的當然認識桂秀:“桂秀,你憑良心說,我們真沒拿任何東西。”
冒同賢冷笑:“你的意思是說,只有證明你們沒拿,才算有良心?當著我們的面,威脅女同學,這不太好吧?”
“這——不是威脅。”
冒同賢步步緊逼:“看不見的良心能做證據的話,還要事實幹什麼?”
“對呀,有沒有良心憑什麼界定?”
“是不是幫你說話,就是有良心,不幫,就是沒良心?”
桂秀一咬牙:“我提醒過你們,最好等小葦回來再檢查的,你們就是不聽。”
冒同賢笑道:“因為他們覺得一個鄉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