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一些久別重逢的感動,但是這個混蛋顯然很有氣死人的本事,見面兩句話,就把我這些感動全都給氣跑了。
“你還是這麼惹人不待見啊,伊森。”
“過獎,過獎。瑞德,上個月的信你還沒有給我回信,是出了什麼事情嗎?實在不行至少打個電話報平安啊,你看,我們這通訊有六七年了吧,突然斷了讓我很擔心啊。”
是的,這個混蛋這樣說絕對不是真的擔心斯潘塞,純粹是在我面前炫耀,他們兩人之間的友情有多好而已。
陷阱,我不氣。
我不生氣。
嘿呀,氣死我了!
我忍不住瞪了斯潘塞一眼。
是那個笨蛋說來哥譚要看看老朋友的。
一定是斯潘塞這個傢伙。
他就總惦記著這隻考拉。
是我?怎麼可能。
我怎麼會想見伊森·考拉·伯克這種人。
從小就知道怎麼氣我。
斯潘塞一臉無辜的回看著我,似乎完全不明白我的怒氣是怎麼來的,也不知道他有什麼地方做錯了,更不理解為什麼我和伊森怎麼還像小時候那麼幼稚,見面就針尖對麥芒。
最後還是伊森忍不住笑了:“好了好了,不開玩笑了。天哪,這麼些年你們兩個還是沒變。”他的笑容變得真實又帶了些感慨:“真好,還有你們沒變。”
斯潘塞和我都聽到了這句話。
這種話可不像一個十八歲的年輕人該說出來的話,更不符合伊森的個性。
看來這麼多年,伊森似乎也遇到了一些對他造成重大影響而且無法磨滅無法忘卻的事情。
“你們這是什麼表情?”伊森說:“一副我被人欺負了你們身為朋友無法報仇的愧疚模樣。安啦,好歹練了這麼多年,這邊學校裡的那群小呆瓜可不是我的對手。”
然後我們三個,自然而然開始講述彼此的生活。
伊森很聰明,在沒有搬來哥譚之前,他就曾經想和我以及斯潘塞共同跳級讀高中,雖然這個計劃最後被搬家的事情打亂了。
到了哥譚後,他沒了朋友,又是在陌生的環境中,伊森選擇了按部就班的唸書。然後就是考了一所哥譚的本地大學,放棄了選擇名校。
“你不是原本想做一名警察的嗎?如果有名校學歷,會更容易的吧,哪怕是想進入fbi,也不是難事,為什麼會選擇一所本地大學啊。哥譚本地大學的排名都不怎麼好。”斯潘塞十分不解:“這個問題,我在得知你在哥譚選擇就讀本地大學的時候就有了,只是我尊重你的選擇,也不怎麼方便在信中詢問。”
伊森怔然了一下:“沒想到小時候說的那些夢想,你還記得啊。”隨即他笑了笑,說:“不過瑞德,英雄夢什麼的,每個孩子都會有啊,大多數都是隨口說說的。現在長大了,我的夢想改變了不行啊。現在,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開一個音樂酒吧,怎麼樣,很酷吧。好了好了,總是說我的事情多沒意思,現在說說你們吧,你們兩個到哥譚的目的是什麼?有麻煩儘管說,我好歹在這裡生活了六七年,對這裡可熟悉了。”
“的確,今天麻煩你出來,我們是有一些事情需要幫忙。”斯潘塞並不客氣,開口說:“伊森,你知道一些哥譚陰影裡的東西嗎?”
伊森收斂起了笑容,語氣似乎有些漫不經心,但是那其中隱藏的認真卻怎樣都掩蓋不掉:“瑞德,為什麼會認為我會知道?我可是個天天乖乖上課的大學生哦。”
“一半直覺一半推理吧。”斯潘塞說:“在過去的信件中,字裡行間都透露出了蛛絲馬跡,我雖然不知道你在幹什麼,也不知道你為何這麼做,卻知道你一直在關注著哥譚那些陰影的背後。”
“不可小覷的偵探瑞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