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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簽訂合約 (1 / 2)

雖然搭建了舞臺,但是燈光效果並不好。臺下的“觀眾”不但不夠熱情,而且還有幾個破壞氣氛的“領導”,所以這次排練的效果,可以用非常一般來形容。

排練結束,大家紛紛來到院子裡透氣。但是樂隊被留下來,公司的領導們要點評點評!

(此處真的刪了不少字。大家都討厭官僚,都討厭外行指導內行,所以破壞氣氛的情節,不描寫也罷。)

老邢第一個藉口回家看孫子,起身告辭離開。文東第二個,然後就是王翔他們三個,而後大家都開始陸陸續續地各自散去。

最後留下來的,除了巡演組成員,就是學徽和交白,黃大師和張老師,中途趕到的坤子和大梅姐,以及一直在盡力表現的長春。這不嗎,長春又在打掃衛生!

所謂的簽約,就是在大壯公司指派專員的見證下,我們和大壯簽訂個人合約。因為一直有朋友問我當年樂隊或者個人與經紀公司簽約的問題,所以佔用點篇幅,再簡單說一下。

首先是說經紀公司,人家為的是掙錢,為的是利益最大化,所以他們輕易不會籤一個樂隊。有樂隊是整體簽過去的,和網上流傳的沒有出入,很多經歷者講的都是事實。但是相比較起來,他們更願意籤個人。

我前面提到過一些,籤個人導致了很多樂隊散夥。但是問題不光在經紀公司身上,這樣做當然有些弊端,咱們辯證地分析一下,如果分配均勻,有必要散夥嗎?

不說這個了,沒意思!

大壯每個月在公司領六千的工資。沒錯,換到現在有六千在北京也能活著了,在九八年能拿六千,是很多人眼紅的物件。

但是作為大壯的樂隊成員,大壯是不給我們開工資的。一個樂隊,排練是義務,演出是根本,這沒有錯!但是大壯每個月都拿著工資,抓我們過來排練,最多就是管飯,這合理嗎,這公平嗎?

這個事情就要看你怎麼理解了。我們幾個人的想法還是比較統一的,大壯在公司領多少錢,憑的是他的本事,和我們無關。巡演給我們拿多少錢,是大壯的個人意願,接受就跟著幹,不接受可以走啊,誰也沒強迫誰!

至於說排練,為的不是演出嗎?有演出不就有錢了嗎?不付出,哪來的回報?

是我們幾個思想境界高嗎?

當然不是!

大壯現在紅,非常紅!我們能傍上,就有更進一步的希望。能跟著全國走一圈,就是履歷表是一條發光的資本!何樂而不為呢?

至於說錢,我們幾個沒有一個是和幾年前一樣,正在捱餓受困的。能吃飽,還能搖滾一下,還有比這事更美的嗎?

所以當那幾位領導看到我們合約上的待遇時,都冷笑著看著大壯,其中一個不懷好意地問道:

“樊老師,兩個月才給開一千五,您不覺得給的少了點兒嗎?”

‘燕兒古’話還得專業的人來說!大壯不是能說會道的那種人,他知道該怎麼表達,但是不願意在言語上太過激進。

正在大壯剛想解釋結算之後的效益分紅時,宋佳琪開啟了大炮模式!

“我說這幾位!您看明白了吧?那他媽可是我們個人對個人的協議,合理不合理是我們個人的事!您幾位是需要在上邊簽字兒呀,還是需要您給用個寶?”

這話一說出來,那幾個人有點懵!這話是從那漂亮小姑娘的嘴裡說出來的嗎?人長得不錯,怎麼這話說出來這麼扎耳朵?

張老師臉上表情一變!

自從見面開始,琪琪又裝起了老好人。左一個老師長,右一個老師短的,話雖然不多,點菸送水拿水果兒的,表現得還真像一個助理的樣兒!

現在看這橫眉立目的樣子,是準備要打架呀!而且這話說出來,既合情合理,又噎得那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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