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念念當時並不願意依附任何男人。
但她的部落已經選出了一個極強的男人成為首領,在這種大環境的變化下,為了能讓自己部落裡的人也過上不要被人欺侮的日子,她最後還是選擇了屈服。
但是這個首領非常兇殘。
雖然他一人就可以赤手空拳和異獸搏鬥,並且源源不斷地給部落輸送肉食,但此人性情暴戾,殘暴不仁。
他對人是動輒打罵羞辱,下手打死人的例子比比皆是,誰都不敢靠近他。
不僅如此,他好女色,喜歡馴服別人,將別人踩在自己的腳底下,自傲又張狂。
這男人也提出了部落聯姻,與不同部落首領的女兒誕下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將幾個部落透過婚姻關係捆綁在一起。
也不知道是他真的有頭腦,還是單純運氣好,這個人確實將自己的部落變成了當時名聲赫赫的三大部落之一,人口眾多,糧食充沛,戰鬥力很強。
而且,他有葉念念這個大祭司。
火靈力的神女可不多見。
水能帶來生命,而火能帶來戰鬥力和希望。
所以葉念念和河鈺,一個代表水,一個代表火,是當時神力最強的三大神女之二。
她們兩個的關係也最好,一直都是以朋友相稱,畢竟那時候還沒有閨蜜這個詞。
但是這樣殘暴的部落首領,葉念念一點都不喜歡。
以前的部落雖然過得沒有現在好,但是大家都是平平淡淡地過著日子。
如今的部落,階級分層日漸明顯,人與人之間有了等級之分。
可葉念念是火女,沒有河鈺那麼委婉又溫柔,有什麼不高興,她就和首領直接幹仗。
首領捨不得真的弄死她,有時候兩人打一架,又都不服氣地握手言和了。
但矛盾會積壓,兩人最後還是爆發了。
因為許多部落首領為了拉攏自己的大祭司,不僅讓大祭司成為自己的官員,更是將她們收入囊中,變成了自己的女人,更和她們生下了孩子。
如此一來,大祭司就和部落首領,再也無法割裂開來。
兩邊的力量就此捆綁在一起。
隔壁老河也這麼幹了。
只是,老河的部落首領,是她青梅竹馬的愛人。
可葉念念面對的,是個大傻叉。
她才不要呢!
以前沒有部落首領的時候,她看見哪個男人好看,就可以去摸兩把,還可以對人家吹口哨,甚至以大祭司的名義喊過來摟摟抱抱的,也沒人能說她。
如今叫她嫁人生孩子?
還是嫁給這個動不動就打死人的大傻春!
她不幹!
首領沒有辦法接受葉念念的拒絕,惱羞成怒,在某天夜裡,想要強迫葉念念成為自己的女人。
或者說,成不成為自己的女人不重要。
生下孩子才重要!
他從隔壁首領處借來了能夠殺死神女的長劍,那是由遠古神石打磨而成,被這個刀劍所傷的神女,無法再靠自己的力量治癒自己,只有重傷或者死亡。
縱然葉念念是神女,也抵不過這把長劍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她怕死嗎?怕啊!
但是,被人當牲口強迫,她還不如死!
於是她拼死與首領一搏,只可惜,刀劍比她的神力要快。
她最終幻化成一場大火,與那部落首領同歸於盡了。
而和她一起生活的小富,帶著她的殘破的金魂偷偷出逃,最後也死在了在外漂泊流浪的路上。
那時候是原始社會,野外生存跟地獄也沒有什麼區別的。
遊雲舟聽完這個故事,心疼地摸了摸葉念念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