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說道:“我來自於一個叫石灰源的小村莊,今年19歲。沒有父母,是被王奶奶領養的。本來是指著我給她養老,但是前兩年摔了一跤,人就去了。”
李明哲眼睛紅紅的,繼續說道:“我們那個村,基本上沒什麼人了。都是一些老人,村裡有個橘子園。當時給我安排在園子裡做園丁,打理橘子樹。”
“後來呢?”
“來了一個老闆採摘橘子,他跟我說,讓我來大城市裡,包吃包住,每天只要玩遊戲就可以了。大哥,你有沒有聽說過一個叫做靈境的遊戲?”
陸明點了點頭,說道:“我也在玩。”
“就是那個遊戲,老闆說讓我到遊戲裡給他打工,挖礦什麼的。只要挖到好的東西,就給我錢。然後我就跟著他來到了南臨。來了之後,簽了一大堆合約,我那個地方是一個廢舊的廠區改造的,除了我,還有大概200多個人。”
陶婉婉有些疑惑的問道:“那兩百多人都和你一樣嗎?”
“嗯,一樣,都是來打工的。老闆用我們的身份資訊註冊賬號,然後讓我們幫他在遊戲裡做採集和挖礦。我們每天要上線20個小時,出了新手村之後,有幾個高等級的玩家在前面帶路,我們分成五六個小組,沿路採集材料。”
陸明知道一些工作室的模式,這種打金方式,也是大多數工作室生存的方式。他看了一眼李明哲,說道:“這樣也挺好的啊,那你怎麼會欠那麼多的錢呢?”
“我們一群人,做了兩個月,但是卻沒有錢。我去找那個老闆理論,他就拿出合約給我們看,還和我們對賬,說我們的消耗已經超過了報酬。我們在那個廠區裡,每天就是吃飯上線,飯菜也是很普通的,根本不可能出現他說的那種有額外超支的情況。”
陶婉婉略帶憤怒的說道:“沒想到還有這樣壓榨員工的老闆?你怎麼不請求法律援助呢?”
“沒用的,他根本不怕,因為合約上面基本沒有漏洞。我們也沒有錢請援助啊。後來我說不幹了,他把遊戲裡的資料,以及他的成本拉出單據。最後得出我還欠他一萬塊錢,我氣不過,就把頭盔給砸掉了。”
陸明聽了也是惱火,說道:“那後來怎麼樣了?”
“我哪裡弄的過他呢,最後我還得賠他六萬多塊錢。我這邊又沒有證據,而且律師那邊說我當初籤的是學員合同。也就是說,我幫他打工,還得交學費。”
陶婉婉憤憤不平的說道:“那你就是傻,當初籤的時候,你就不看嗎?”
李明哲又急又委屈的說道:“他不讓我看,只是讓我簽名,說別人都簽了。如果不籤,那就把他報銷的車費,餐費,還有入職之前的體檢費都還給他。我那時候又沒有多少錢,所以才稀裡糊塗的簽了。”
陸明擺擺手說道:“行了,我知道了。你這是被騙了,他就是想讓你做他的免費勞動力。”
“哥,我在這裡做服務員,一個月三千塊,錢一到賬就會被划走。我去相關的部門去反映過現實情況。他們給我留了一個最低生活費的限額,因為這件事,我不能租房子,只能在膠囊旅館過夜。”
“遊戲裡面角色是你自己的,他拿不走的,按道理,做採集的話,遊戲賬戶裡應該有錢吧?”
李明哲微微的搖了搖頭,說道:“雖然遊戲賬號是我們的,但我們授權給他監護許可權。他可以直接從我們的遊戲賬戶裡划走材料和金幣。”
陸明一愣,對著陶婉婉說道:“靈境還有這個設定?”
“有的,不過要有本人授權。靈境這個遊戲是12+,12-18歲的遊戲賬戶自動歸父母監護。有些大工作室僱傭採集工人,用的是個人身份資訊授權,監護的物件不同,但效果一樣。”
陸明苦笑著說道:“好吧,這個我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