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筆趣閣>女生小說>重生岳飛之還我河山> 第三卷救危亡英雄初建功 第一百八十三章 謫貶汪黃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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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救危亡英雄初建功 第一百八十三章 謫貶汪黃賊 (1 / 2)

高宗皇帝一路倉皇逃到杭州,為安撫軍民,無奈之下效法其父下詔罪己,求直言。詔曰:“朕以菲躬,遭時多故,舉事失當,知人不明。昨以宰臣非才,任用既久,專執已見,壅塞下情,事出倉皇,匹馬南渡,深思厥咎,在予一人。既已悔過責躬,洗心改事,放斥宮嬪,貶損服御,罷黜宰輔,收召俊良。尚慮多方未知朕志,自今政事闕遺、民俗利病,或有關於國體,或有益於邊防,並許中外士民直言陳奏,朕當躬覽,採擇施行,旌擢其人,庸示勸獎。”

詔書一出,便有御史中丞張守進言道:“陛下處宮室之安,則思二帝母后穹廬毳幕之苦;享膳合之奉,則思二帝母后羶肉酪漿之味;服細暖之衣,則思二帝母后窮邊絕塞之寒;操予奪之柄,則思二帝母后語言動作受制於入;享嬪御之適,則思二帝母后誰為之使令;對臣下之朝,則思二帝母后誰為之尊禮:思之又思,兢兢慄慄,聖心不倦,而天不為之順助者,萬無是理也。今罪己詔數下,而天未悔禍,實有所未至耳!”高宗觀奏章沉默不語,將其輕輕放在一邊。

其時黃、汪二賊在朝中怨聲極大,御史中丞張徵上書彈劾兩人大罪二十,大略意思為:“潛善等初無措置,但固留陛下,致萬乘蒙塵,其罪一;禁止士大夫搬家,立法過嚴,議者鹹雲:天子六宮過江靜處,我輩豈不是人?使一旦委敵,歸怨人主,其罪二;自真楚通泰以南,州郡皆碎於潰兵,重失人心,其罪三;祖宗神主神御不先渡江,一旦車駕起,則僅一兩卒舁,致傾搖暴露,行路之人酸鼻下淚,宗廟顛沛,其罪四;建炎初年,河南止破三郡,自潛善等柄任以來,直至淮上,所存無幾,其罪五;士大夫既不預知渡江之期,一旦流離,多被屠殺,其罪六;行在軍兵,津渡不時,倉卒潰散,流毒東南,其罪七;左帑金帛甚多,不令裝載,盡為敵有,府庫耗散,其罪八;自澶濮至揚州,鹹被殺掠,生靈塗炭,其罪九;謝克家、李擢俱受偽命,而反進用,其罪十;潛善於王黼為相時,致位侍從,故今日侍從、卿監多王黼之客,伯彥則引用樑子美親黨,牢不可破,罪十一;職事官言時病者,皆付御史臺抄節申尚書省,壅塞言路,罪十二;用朝廷名爵以脅士大夫,罪十三;行在京師,各置百司,設官重複,耗蠹國用,如以巡幸而置御營使司,則樞密院為虛設,置提舉財用,則戶部為備員,罪十四;許景衡建渡江之議,擠之至死,罪十五;身為御營使,多佔兵衛,不避嫌疑,罪十六;敵人相距,斥堠全無,止據道塗之言為真,致此狼狽,罪十七;敵騎巳近,尚敢挽留車駕,罪十八;盧益自散官中引為八座,遂進樞副,伯彥之客為起居郎,有罪補外,遂除集英殿修撰,二人朋比,專務欺君,罪十九;國家殆辱,不知引罪,罪二十。”

奏章來到高宗皇帝案前,仔細觀看後回想當日在揚州時因黃、汪二人不察,以致兵臨城下方知,又兼受到驚嚇,使得面對後宮如花美眷,竟然無力從事,諸事種種,令高宗皇帝更為痛恨二人。

此時黃潛善、汪伯彥知道自己民怨極大,若是再留於朝廷之中,身居高位,只怕禍患更大,於是入內求見高宗皇帝。

二人在高宗皇帝面前痛哭流涕,數陳己罪,言詞懇切,以求高宗免其相位,謫貶出城。高宗皇帝被二人所惑,又想到當日在揚州城中二人對自己的奉迎之情,便不再深究二人之責。下詔諭罷二人左右相為觀文殿大學士,黃潛善知江寧府,汪伯彥知洪州。

雖然黃、汪二賊明為謫貶,但所去之處皆是江南富庶之地。江寧府為江南東路首府,洪州是江南西路首府,皆是外放官員求而不得之地。反觀李綱,只因上疏直言,便被貶至鄂州,守衛長江。高宗皇帝對忠奸之分別,可見一斑。

此時金軍東路完顏宗輔命其弟兀朮繼續南侵,兀朮聞得高宗皇帝渡江逃亡杭州,便命劉豫知東平府,充京東、西、淮南等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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