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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成想就是這樣被歹徒盯上,把她女兒綁走,逼她交贖金。

她當時剛買完房,手裡也沒多少現錢,於是到處找朋友籌借。

大概因為借錢物件太多,有人走漏風聲,竟然將她女兒被綁票的事情透露給報社記者。

而那名記者為搏關注,把這件綁票案直接刊登在了報紙上,還一本正經請求市民幫忙提供破案線索。

結果可想而知,如霜還沒籌夠錢數,就收到了綁匪的撕票警告,信件裡面還附有一根她女兒的斷指。」

厲海忽然插嘴:「那個缺德記者,不會就是袁香秀吧?」

關探長點頭:「就是她。

如霜當時雖然沒有大紅大紫,但好歹是位名人,巡捕房看到報紙當然不可能坐視不理,但如果明晃晃出警,如霜的女兒更危險。

所以當時老局長下令成立專案組暗中調查,定下幾條計策。

最理想當然是救出小姑娘,抓捕綁匪。

但如果營救難度太大,就暫且按兵不動,讓如霜先把女兒贖回來,我們再行動把綁匪捉拿歸案。

和如霜電話溝通後,她選擇第二條方案,我們只動用外勤便衣悄悄跟進案件。

那次帶隊的人是簡爺,我和火華當副手,每天打扮成賣水果的小商販去如霜家附近擺攤。

和我們一起蹲守在如霜家門口的,還有那個袁香秀。

我們守了幾天,綁匪那邊一直沒有新動作,如霜多次驅趕抱著相機坐在她家門口的女記者,可袁香秀說什麼都不肯走,最後逼得如霜給她下跪,求她不要害死自己女兒。

這樣袁香秀才肯離開。

可她並沒有就此放過如霜。

她假扮成如霜的影迷大鬧巡捕房,說我們翫忽職守,對百姓生死不聞不問,哭鬧不止攪鬧不休。

老局長不認識她,以為她真的只是如霜影迷,下來安慰她兩句,叫她趕緊回家,說巡捕房不會對如霜的案子坐視不理。

就這一句『不會坐視不理』,又叫她寫了篇文章,說巡捕房已經立安偵查,一定會將綁匪繩之於法。

袁香秀第二篇文章見報三天後,如霜女兒的屍首在郊外一條臭水溝裡被發現,經屍檢,那個才十四歲的小姑娘生前遭多次強暴,活生生被切斷一根手指,打折一條腿,最後被勒頸窒息而死。」

厲海聽得頭皮發麻,恨聲斥罵:「冊那!不查了,什麼香死有餘辜。」

卓大夫點頭附和:「報應,活該,啐!」

老關探長對二人觀點不置可否,繼續道:「事情到這還沒完。

老局長因為這件事擔責,臨退休從正局長降成副局長;如霜自此精神失常,生活事業再次陷入絕望低谷。

更可氣的是,袁香秀那份報紙連續兩周賣脫銷,其他報社期刊嗅到商機紛紛圍上來追訪,給我們後續追捕綁匪徒增難度。

兩名綁匪在逃離滬城之後沒幾天,在鄰縣又犯下一起姦殺案,死者是一名生完小孩剛出月子的少婦。」

「冊那!」

厲海現在除了罵兩句粗口,實在沒別的辦法表達窩憋心情。

卓法醫:「後來呢?還有後續嗎?」

關探長:「後來厲局長走馬上任,聽說這件事情後寫了篇文章,建議滬城政府約束整治無良報紙,由其是時訊類報刊。

袁香秀所在那家報社轉年被勒令停刊。

可是到那天我們才知道,袁香秀寫那兩篇文章時,還是個大學沒畢業的實習記者。

報社停刊之前她就已經回到學校繼續念書去了,據說還因為兩篇爆紅文章拿了筆獎學金。

再往後,想必就披上筆名繼續為禍人間了吧?

我要是知道一粒香是她,絕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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