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問為啥非要把院子租出去,難道說關起門來自己住不好嗎?這還真不是洪濤耐不住寂寞想找點人氣,在老舊pf區裡最不缺的就是人氣,多到想躲都躲不開的地步。別說弄個四合院,就算挖地洞鑽下去也照樣離不開左鄰右舍,除非不吃不喝。
出租房屋的決定原則上講是被迫的,為了買院子洪濤把家底都掏空了,還借了一屁股債。翻建院子的費用一點不比買院子少,就算小舅舅和大姨夫不催著還錢,洪濤也不想就這麼黑不提白不提的拖著。
但他也不想因為錢再去折騰,做買賣就離不開合夥人,有自己這個幾世為人的妖怪腦袋想賠錢都不容易。一旦賺錢了,無論是合夥人還是員工有意無意的都迫切需求做大做強,然後又走上了前幾輩子的老路,踏上就別想回頭。
上班給別人打工?這個念頭洪濤連動都沒動過,不是因為懶,而是真不適合朝九晚五的生活,更無法忍受被一群蠢貨揮來指去,用不了幾天就得翻車。與其到頭來弄個裡外不是人,乾脆就別開始多好。
做不成買賣又不願意上班,也不見得無法掙錢,比如說在家炒炒股啥的。那玩意不需要合夥人,也不用聽別人吆喝,最適合重生穿越人士了。
可惜現在是2010年,洪濤翻遍了記憶也沒找到有關股票走勢的資訊,靠他的腦子和眼光?別扯了,那樣會把這座院子用光速賠掉的。
反正洪濤思來想去也沒找到適合自己的職業,乾脆一咬牙一跺腳當起了寓公,或者叫包租公,京城通常稱為房東。
這個工作其實挺適合洪濤的,他二皮臉嘴碎子,從來不愁和人掰扯,為了一個月十塊錢的水費能說一下午,把南極洲冰川融化的原理抬出來也得讓租客把錢掏了。
他是個混不吝,要論單打獨鬥除了泰森誰也不懼,一般二般的人還真弄不過,碰上同樣混蛋的房客,也不怕對方玩楞的。而且他有的是時間,消耗戰更不是問題,你能天天來他家攪合,他就敢天天去你單位、公司、店鋪、家裡坐地炮,看誰耗得過誰。
他還是個地頭蛇,年輕時候在這一片就是出了名的混子,認識的人三教九流五花八門,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他找不到的。
另外他家親戚還有在公安口工作的,派出所都成他家廁所了,說進就進想走就走,只要不出大傷殘,打個架拌個嘴啥的很少吃虧。
他更是個重生者,好歹也是當過洪濤斯坦的主兒,全世界都快跑遍了,幹過的事兒、見過的人數都數不過來,非常清楚什麼時候該講法、什麼時候該依靠關係,分寸拿捏得想不準都不成。看一眼、聊幾句,基本就知道對方是個啥路數,想忽悠他基本沒可能。
在權衡了利弊之後,洪濤只能硬著頭皮走上了這條不怎麼光明也不太黑暗的小路。不過他有個規劃,打算先辛苦幾年把債務填平,然後就只靠前院收租。按照京城的房租水平,五間房怎麼也能混個吃喝不愁了。
同時他也給租客定了幾條規矩,不符合這幾條的堅決不租,給多少錢都免談。
第一,個人衛生習慣不好的不租。無論男女老幼,只要平時太邋遢就免談。
第二,個人資訊不完整的不租。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生育證、工作證啥的越全越好,如果有離婚、更換工作的情況也必須提前通知,否則就不再續約。
第三,無法承受一年一交房租的不租,啥三個月半年的,真沒閒工夫去和房客隔三差五磨嘴皮子,這也是對房客質量設定的硬性門檻,經濟實力必須要考慮,不能因為錢給自己添麻煩。
第四,不接受試租期的不租!
洪濤為了給自己減少麻煩可算絞盡了腦汁,剛開始設立了十多條死規定,可是寫完一看,這尼瑪不成霸王條款了嘛,權利都在自己一邊,租客成了受氣包。換位思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