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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1 / 5)

他們在聽過尼克·印格蘭姆的通報後,將注意力集中在船上找到的那隻登山揹包上,那是個三角形的黑色揹包,裡面有一些糖果的包裝紙。保羅和丹尼兩兄弟都無法精確地描述它——丹尼說:“那是個黑色大揹包……”保羅說:“那很大……我想可能是綠色的……”——星期天時揹包裡到底裝了些什麼東西不得而知,甚至警方也無法確定這隻揹包就是那兩個孩子當天所看到的那個。史蒂文·哈丁對於警方對他的揹包感興趣而深感不解,他堅稱那當然就是他當天所使用的揹包,並且解釋他之所以將那個揹包留在山邊,是因為裡面裝有一瓶水,他不想揹著水到船棚然後又揹回來。他還說印格蘭姆警員從來沒有向他問起揹包的事,所以他當時才沒有提起。

任職於利明頓高街特易購公司的一位收銀員出面作證,使警方不得不放棄對哈丁的懷疑,她在上一個星期六當班。

“我當然認得史蒂文,”她看著他的照片指認道;“他每個星期六都會來採購。我是否看到他上星期和一個金髮婦人以及一個小孩說話?當然有。他正要離去時看到她們,他說了聲:‘可惡!’因此我說:‘有什麼問題嗎?’他說:‘我認得那個女人,她會來找我說話,因為她老是如此。’所以我就裝作很嫉妒地說:‘她很漂亮。’而他說:‘算了吧,冬恩,她結婚了,反正我有事要忙。’他真說對了。她果然找他說話,不過他沒有待太久,只拍拍手錶便匆匆離去。你問我的意見?他還有好事在等著,他不想耽擱了。她在他離去時滿臉氣惱,不過我不怪她。史蒂文是個性感的帥哥。如果我不是三個孫子的祖母,我自己也想追他。”威廉·桑納聲稱對郎頓別墅的擺設與他妻子的日常作息都沒什麼概念。“我一天離家12個小時,由早上7點至晚上7點,”他告訴高布萊斯,彷彿那是件自豪的事。“我對她在奇切斯特的日常作息比較熟悉,或許因為我認得那邊的左鄰右舍,以及她所談起的那些商店。如果你知道名稱,就記得比較清楚。在這裡情況完全不同。”

“她常談起史蒂文·哈丁嗎?”高布萊斯問。

“他是不是就是拿了漢娜鞋子的那個畜生?”桑納憤然追問。

高布萊斯搖頭。“如果你不妄下結論,我們的進展會快很多,威廉。我要提醒你,我們仍然不知道那雙鞋子是不是漢娜的。”他與桑納對視著。“既然提起了,讓我警告你,如果你開始對這件案子的任何事情作推論,很可能會妨礙我們辦案,也可能會使謀害凱特的兇手逍遙法外。”

“對不起。”他舉起手錶示歉意。“繼續吧。”

“她常談起史蒂文·哈丁嗎?”高布萊斯又問了一次。

“沒有。”

高布萊斯念出名單上的名字。“這些男士中有她的前任男友嗎?例如,住在樸次茅斯的那一位。她和你交往之前是否曾和他們當中任何人交往過?”

桑納搖頭。“他們都已經結婚了。”

高布萊斯覺得這種說法太過天真,不過沒有繼續追問。他試著勾勒出凱特的早年生活,不過就像用茅草搭蓋房子一樣因陋就簡。桑納提供的簡略說明都極為籠統,她的孃家姓是希爾,不過那是母姓還是父姓,他也不知道。

“我看他們應該沒有結婚。”他說。

“凱特一直不認得她父親?”

“不認得。她在襁褓時他就離開了。”

她和她母親一直住在伯明翰的政府公房,不過他不知道詳細位置,或是凱特上過哪所學校,在何處受訓當秘書,甚至不知道她在進英國法馬藥廠前在哪裡上班。高布萊斯問他,凱特當時認識的友人,有沒有至今仍然還保持聯絡的,他搖頭表示應該沒有。他由房間角落小櫃子的抽屜裡拿出一本通訊簿,告訴高布萊斯可以自己查一查。“不過你在裡面找不到住在伯明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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