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噢?怎麼訂的合同?&rdo;馮惠姐有幾分好奇。
&ldo;條款很多,官府公證,裡長當的見證人。&rdo;旺家的眉飛色舞的說著,籤條款的時候她就在旁邊圍觀,朱家的許多鄰居都當了見證人,一起按了手印。
條款可以分為兩大部分,首先朱氏必須先把哥兒十八年的撫養費一次付清,一年三十兩,共五百四十兩,朱家則提供哥兒未來十八年的衣食住行,小病朱家出錢看,大病需要大錢的話朱家不拿錢,有人出錢就看,沒人出錢就聽天由命。還特別註明,若是哥兒不幸夭折不能找朱家賠,小孩子夭折也算是常事,萬一不幸了,朱家不擔這個責任。
二則哥兒到了上學年齡之後,需要有人提供上學費用,一年三十兩隻是日常生活費用,並不包含讀書費用。要是沒人給出讀書錢,朱家是不管哥兒讀書。至於娶妻生子那更跟朱家沒關係,撫養十八年之後,朱家就算是完成責任,可以直接趕人出門了。
這樣的條款列出來,許多人都指責朱大奶奶太狠了些,外甥與孃舅這樣的關係,還要列出這樣的條款來,實在很不厚道。朱大奶奶直接回答,她可沒聶二太太的好心,辛苦十幾年把個毛娃娃養大了,結果卻成黑心伯孃了。相信她這個舅母,十幾年後也一樣是黑心舅母。
既然如此,那還不如把條款都列好了,還有走了聶烴,誰知道以後會不會回來尋事。撫養一個孩子長大,求不求回報先不說,還要受各種指責,那真不如像現在這樣把條款列清楚了,拿錢幹活,誰也不欠誰。
條款到底還是訂了下來,官府處公證,就是十分疼女兒的朱太太此時也沒吭聲。女兒是嫁出去的,將來養老還是要靠兒子媳婦,朱氏更不是傻的,嫁到聶家之後從來都是把錢捏的死死的,聶烴還給過朱家五百兩銀子,朱氏只給過朱太太幾身舊衣服,逢年過節給的錢都不多。有時候越是親人,越是會把帳算清楚。
朱家的宅子早就換了,用聶烴給的那五百兩換的,合同各方認證生效,朱氏給了銀子,朱大奶奶把哥兒抱了過來,就好像一筆買賣合同算是完成了。
&ldo;朱氏……吵架都能抱著孩子,如何會讓孩子拖累自己。&rdo;馮惠姐有幾分自言自語的說著,有孩子的人不在意,沒有孩子的人天天想著。
旺財家的沒有體會到馮惠姐的心酸無奈,只是繼續道:&ldo;聽說不少媒婆上門給朱氏說親,年輕,有錢,又沒有了孩子的拖累,只怕還能挑個不錯的人家。&rdo;
&ldo;她手裡有五千銀子當然好嫁。&rdo;馮惠姐嘲諷的說著,要是朱氏一個錢沒得到,只怕她真要找聶烴同歸與盡了,有銀子還有青春,完全可以重新來過一回,自然不用悲傷痛苦。
正如馮惠姐所說的那樣,九月初朱氏就訂下了人家,十月底出嫁,嫁了個死了老婆的小地主,對方只有兩個庶女,朱氏歡天喜地的嫁人了。並沒有在朱家出嫁,而是在自己的宅子裡出的門,朱大爺倒是去送親了。
聶家沒人去管朱氏的將來,尤其是馮惠姐還格外忙碌些,店鋪的生意她要照看,再就是臘梅的肚子越來越大,臨盆之期也越來越近。對這個孩子她不知道該說是期待還是煩躁,為此洪夫人還特意開導過她幾次。
人生在世就在與一個斷字,通房是馮惠姐自己安排的,現在懷孕生子就是理所當然,反正不管生下來是男是女,既不用馮惠姐養,更不是臘梅養,聶二太太早說過,她這個祖母養活,聶家上下沒人反對。
&ldo;這些架子全部都拆了幫到後罩樓上去,還有這幾張椅子也搬走,把買來的小床搬進來。&rdo;聶蓉蓉指揮著婆子們搬東西,經過這麼長時間的努力,她的嫁妝已經繡好,本來給她當做繡房的西梢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