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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1 / 1)

。我曾說過,要去更高的地方,帶他們看最壯美的日出,無論是為了他們,還是為了朝雲、夕風,又或者是為了母親、父親、我自己,我都必須走下去。

然而,當有一日,那玉人兒一般的小丫頭涰著淚對我說:“哥哥不要那麼勉強自己。你什麼事都總能夠做得好,但我卻寧願你偶爾做得不好,也不願你這樣拼命。”

她的手指冰涼,擁有如此熟悉的溫度。

她的溫婉。

她的微笑。

她的淚。

一樣的柔善若水,豆蔻芬芳。

我多少年來又一次感覺到驚恐,彷彿再也掌不住那一方棋盤,糾結縱橫。

其實那些曾經擁有的美好並沒有死去,只是藏的深了,在堅硬壁壘之中沉睡,一旦聞到開春新鮮芬芳的空氣,便又頑強的甦醒過來,發出稚嫩新芽。那是我渴望卻不能擁有的,如此強烈又鮮明的照耀在心底,激起心深處傳來的吶喊低鳴:

我想握住她,保護她,從此不再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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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二〇〇六年年末,我說,我要寫一個單純善良的小姑娘一步步變成妖女皇帝的故事。於是,有了《鳳鼓》的第一瞬閃念。

二〇〇八年年末,《鳳鼓朝凰》完稿,已然兩度春秋。

我花了兩年時間,寫盡這個叫白墨鸞的女人一生的大小難關悲歡情仇,而這兩年裡,我自己也好像某神棍說的那樣“運勢走低,坎坷不斷”。如今,墨鸞熬完了她的一輩子,我想著我也差不多應該熬出一個坎,好向下一個開端走去。

我從前說,這是一個小白兔變小黑兔的故事,臨到末了卻恍然發現,其實她還是一隻白兔,無論柔軟的毛皮在風雨沖刷下沾染了多少塵泥,內裡仍舊如一。我也曾懷疑,是否是我不夠狠心,如今回頭看去,反而覺得欣慰。還好,沒有變。人活一世,總需要一點堅持,才不至於隨波逐流。我在動筆前並不曾刻意設計的,反而機緣巧合成了這個故事裡一朵向陽的野花。

《鳳鼓》最初的十八萬字徹底廢棄掉了,推翻重來,又寫了五十餘萬,加加算算有七十萬。有一陣子覺得自己寫得很差勁,經常對著文件掉眼淚,從公司走十幾站地走回家,瘋瘋傻傻地在大街上吹冷風,信心崩壞,幾乎棄文封筆,終於還是捨不得。

幸虧沒有捨得,否則必定抱憾終生。

曾經與許多人探討過“文以載道”。如何“文以載道”,以及究竟有無必要“文以載道”。“文以載道”這目標太高,如今的我還只能仰望,努力在一個故事裡說出一些自己的想法就很好。但我又是個有強迫症的老實頭,常會覺得筆力不濟,覺得詞不達意,覺得沒能將那些想說的話說明白。每每得到讀者的誇獎,開心時又會覺得慚愧。大家都很好,善良,寬容。

寫一部小說,求一份表達,得三五知己,嘗一番心靈共震的美妙,或許就該知足常樂,然後,在下一次邁出步子時,走得更穩。

兩載耕耘,數易其稿,大大小小、虛虛實實風浪也都經過。

感謝讚美,讓我覺得溫暖;

感謝幫助,讓我獲益匪淺;

感謝否定,讓我知恥而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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