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名世在《與弟子倪聲》一信中論及修史之例,認為&ldo;本朝當以康熙壬寅(按:即1662年)為定鼎之始,世祖雖入關十八年,時三藩未平,明祀未絕,若循蜀漢之例,則順治不得為正統。&rdo;
戴名世學生尤雲鶴從方孝標的集子中選出部分材料,以《南山集偶抄》之名刊行。同時刊行的還有《孑遺錄》,記述桐城地區地主、豪紳抵抗農民軍之事,署名宋潛虛,因為戴姓出於宋後,所以諱戴為宋。此書由尤雲鍔、方正玉捐款印行。他們倆再加上汪灝、朱書、劉巖、餘生、王源都作了序。印刷版藏於方苞家。
康熙五十年武進人都諫趙申喬(字慎旗)向刑部告發了此事。九卿會審,《南山集》定案。《南山集》案,實際上就是《南山集偶抄》案。此書只不過是為南明爭正統,揭露南明隱事而已,但刑部大做文章,株連竟達數百人。戴名世寸磔,方孝標已死戮屍。他們的祖父、父親、子孫、兄弟、以及叔伯父、兄弟之子,凡16歲以上都被殺頭,母、女、妻妾、姊妹、兒子妻妾、15歲以下子孫、叔伯父、兄弟之子給功臣為奴。朱書、王源這時已死,免於判罪,汪灝、方苞以誹謗朝廷判斬立決。方正玉、尤雲鶚發往寧古塔。方孝標兒子方登峰、方雲旅,孫子方世樵一併斬首。方家中即使還在居喪守孝的人都處死,尚書韓菼、伺郎趙士麟、御史劉灝、淮揚道王英謨、庶吉士汪汾等32人另議降職。康熙聞奏改刑。戴名世斬立決,方孝標之子免死,與其家人流放黑龍江。汪灝、方苞免死,入旗為奴。尤雲鍔、方正玉免死罪,其家遷徙邊遠地區。韓菼以下這些平日與戴名世只因議論文章而被牽連的人,都免於治罪。
查嗣庭案
科舉考試規定,八股文的題目須出自四書五經。雍正四年(1726)九月,江西鄉試正考官查嗣庭以&ldo;維民所止&rdo;四字命題。此四字本出《詩經&iddot;玄鳥》。但有人告發說,查嗣庭出這個題目是別有用心。&ldo;維&rdo;、&ldo;止&rdo;就是雍正斷首,雍正大怒,查嗣庭自然捱上官司。
查嗣庭是浙江海寧人,是康熙時中進士、授予編修的查慎行的弟弟。雍正說,他向來趨附隆科多。隆科多是聖祖臨終時惟一傳詔大臣。雍正即位時曾任總理事務的四大臣之一。雍正五年(1727)以私藏玉碟底本等41罪判處永遠監禁,次年死於禁所。是隆科多薦舉了他。他出的題目,顯露出他對朝廷心懷怨望。他有兩本筆記,悖亂荒唐,其中有很多怨誹捏造之語。還說他對康熙皇帝用人、行政以及朝廷的諸種措施和處置進行毀謗和攻擊。雍正命令,查嗣庭交三法司(刑部、督察院、大理司)嚴審定案,最後罪名定為&ldo;大逆不道&rdo;。
第二年查嗣庭案結束。查嗣庭雖已在監獄病故,仍受到戮屍、兒子處死、家屬流放的懲罰。因為查嗣庭是浙江人,以前還另有一個浙江人汪景祺,是年羹堯的秘書,著《西征隨筆》,有詩句&ldo;皇帝揮毫不值錢&rdo;,被認為是諷刺康熙皇帝,於雍正四年被殺。雍正對浙江人懷恨,於當年10月下詔停止浙江鄉試。
呂留良戮屍
呂留良,字莊生,號晚村,浙江石門人,明末諸生。明亡後,因種族思想主導,不仕清朝。郡守以隱逸推薦,他辭而行醫,後又削髮為僧。他認為皇帝與臣下的關係與父子關係不同,反對尊君卑臣。他主張驅逐滿族統治者,恢復漢人統治。呂留良卒於康熙二十年(1681)。想不到雍正時受曾靜文字獄牽連,被戮屍,著述被毀。
曾靜的事是這樣:湖南人曾靜崇拜呂留良的思想,派他的弟子張熙投書川陝總督嶽鍾琪,勸他同謀舉事反清。想不到嶽鍾琪告發了曾靜,雍正便派人提曾審問。曾靜供認是受了呂留良著作中有關夷夏之防及井田、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