枚金燦燦的金幣落到艾比斯掌中。
10枚啊,她真是大出血,即使她作為獵人天生擁有剝奪更多物資的能力,要攢到這個數目也一定不容易,裡頭說不定還有今天在暗巷撿到的一枚。溫莎妮婭真的是天使。
為什麼我的眼角有點溼。
我裝作四處看風景的樣子用眼角餘光掃了掃凱恩,凱恩正作鴕鳥埋頭啃酒杯狀,他該不會被感動哭了吧。
那頭艾比斯收起金幣嘖嘖嘆道:“真讓人意外,精靈小姐的積蓄相當豐厚啊,既然您的誠意那麼足我就說得明白點,有關這位魔法師的‘伊爾塔之光’的下落……”
凱恩抬起頭,發紅的眼睛(哇他真的哭過)震驚地盯著艾比斯。
是的,我也和凱恩一樣震撼,艾比斯能知道“伊爾塔之光”這個名字,說明他後面要說的內容可信度很高。
“那根法杖是在……”
情報販子的嘴一開一合,說出一個令人難過的壞訊息。
……
21:35,暮色四合,我們三人從妓院裡灰頭土臉地鑽出來往回趕,十點就到旅館的門禁了——不過我是店主這門禁有等於無。
暗巷夜裡的街道比白天熱鬧很多,封城一事對這些尋歡作樂遊手好閒的人根本沒有造成絲毫影響。
從艾比斯那裡得知,“伊爾塔之光”被小偷轉手賣給了裡之武器店的店長,那位店長一看賣家換了個人立即明白了物主的遭遇,不過作為一個常年混跡暗巷的人,店長沒有計較法杖的來源收下了它,還開出56金幣的價錢,也就是說我們想要贖回武器,至少也要籌齊56金幣才可以。56金幣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
這數額太大了我這輩子沒見過這麼多錢我實在想象不出來,這麼多錢對我來說就是無數個麵包無數株治癒草無數次打敗史萊姆得到的獎勵。
“那狐狸男只說了下落沒說犯人,莫非犯人真的是同一個人?”溫莎妮婭推斷道。
“犯人是誰有區別嗎?”凱恩嘆了口氣,左手五指深深□□頭髮裡。
——光是要湊56金幣就讓人一個頭兩個大了,我懂你。
“那怎麼行呢!”溫莎妮婭反駁,“法杖要贖回來,那個小偷也要抓回來,讓他把賣法杖的錢都吐出來還你。阿爾西斯,你勸勸凱恩。”
怎麼又向我求助,我又不是小叮噹。
但套話還是要說的。我整理了一下語言過去搭住了凱恩的肩,讓他能好好聽我說。
“凱恩,錢不是問題……比起大海撈針的犯人它至少是個明確的目標。”我語重心長。
然而一臉蹭得累的凱恩沒這麼快被我說動,他用蹭得累的口吻蹭得累地說:“你說得沒錯,56金確實是一個明確的目標,看一眼就能明確地知道它難如登天。”
錢這邊的切入點被封了,我改從犯人入手。
“我收回前言,犯人也不是真的那麼難找,你的法杖被偷後不是馬上就封城了嗎?犯人一定還沒有離開這座城市,我們要做的,就是拖延完成任務的時間,甚至是干擾市長那邊的破案效率——如果他們不是同一人的話,在這個期間我們按艾比斯提供的線索把兩個犯人都揪出來。”
這回總算是起了效果,凱恩眨了幾下眼,臉上的蹭得累表情消失了,我發現他並不是個固執的人,稍微勸個一兩次就能說服他,也就是耳根子很軟的意思。
他拿開我的道:“我明白了,你的方法可行。”末了補一句:“理論上。”
反正我又不是職業策士也不靠頭腦吃飯,理論上可行的評價很給我面子了。
“您也不靠武力吃飯哪,勇者大人。”
(少說風涼話,我武力值低到底是誰的錯你比我清楚。)
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