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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3 / 4)

可見,女性選擇同居一定要慎重。要知道,男人跟女人的多數想法都大相徑庭,正如網路上流傳的那句話“男人是為了性而愛,女人是為了愛而性”。女人不要輕易冒險把同居當作婚姻的第一步,如此輕易讓男人得到,只會增加自己的負擔。況且也還沒有人能證明同居可以提高結婚的成功率,要是想透過試婚來提高自己的婚姻安全係數不見得是明智之舉。當然了,沒有人能剝奪別人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同居者在想清楚之後依然選擇同居是個人的自由。

其實,如果是真的愛到必須要住在一起,那不如選擇一個堂堂正正的方式,如果僅僅是為了片刻歡愉,那不如保持點距離,讓彼此有選擇和後退的空間。愛一個人,首先要學會尊重他/她,如果一味只為自己考慮,那麼這樣的伴侶便不配跟你走完人生。

實驗婚姻(1)

試婚,顧名思義就是實驗婚姻。

原來的試婚是有所指的,它指的是某些民族中存在的一種婚俗。這種婚俗的特徵就是男女在正式結婚前可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以求彼此相互熟悉、相互適應。在此期間,有些地方是允許自由發生性關係,有些則不允許。比如,在北美印第安人、阿富汗的某些部落、芬蘭的某些地區,他們的試婚風俗則是未婚夫妻和衣同床,不得*。但像紐西蘭的毛利人、菲律賓內魯潤島上的伊羅人,他們在進行試婚時則允許有*關係。在咱們中國,唐朝時敦煌文獻中就已經有了試婚的側面記載。當然了,以傳統儒家思想來看待試婚這種方式,它無疑是一異類,絕對是要被譴責的。

當下人們說試婚,再沒有人會想到它是特定民族的一種婚俗。人們只把它當作男女雙方在正式步入婚姻殿堂前的一次實驗,一種非正式的婚姻狀態。

也有很多人把試婚與同居混為一談,可這兩者之間有著明顯的區別。

同居作為一種亞婚姻狀態,可能始終徘徊在圍城之外。同為亞婚姻狀態的試婚則是一隻腳在圍城內,一隻腳在圍城外。同居者並沒有婚姻承諾,而試婚者的目標則是婚姻,在試婚期間,兩人會像真的夫妻一樣履行彼此的責任和義務。可以這麼理解,同居不過是兩個個體住在了一起,試婚則是準夫妻住在了一起。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同居中的女方多數是抱著試婚的心態跟男友同居,而男方則把婚姻跟同居區分得十分清楚。

同居和試婚兩者的區別還遠不止上面所提及的。

曾在某婚戀網站看到他們做過的調查結果:同居伴侶之間發生矛盾以及暴力的比例高於試婚伴侶,甚至都高於婚姻伴侶。由於試婚者是抱著最終走向婚姻的目標住在一起,他們從一開始就在營造家庭氛圍,試圖從中找到以後的生活模式。他們抱著負責任的態度,兩人之間會像夫妻一樣約束彼此,也會站在對方的立場上真心真意為對方著想,這樣一來暴力等問題相對而言就會較少。為了檢驗婚姻的可行性,讓未來的婚姻更加美滿,試婚者更貼近“一對”,而不是“兩個”。

而同居者則不然,他們雖然是同在一張床,可看重的都是自己的個人利益,而且關係較為自由,實際上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同居者很難從同居生活裡吸取生活經驗,一般來說,同居時間越久就越依賴於這種感覺。與他們不同,在試婚者眼裡試婚就是邁向婚姻的重要一步。處於這個階段的兩個人應該注重交流,努力習慣和融入對方的生活,最終達到以更加穩定的狀態走進婚姻的目的。

如此看來,試婚與同居比較起來,確是多了些許穩定和紮實,而能讓很多年輕人樂此不疲也足見其有一定道理。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試婚顛覆了傳統婚姻模式,給圍城內外來了次大革命。試婚者一腳在圍城裡,一腳在圍城外,儼然一個半婚者。這種亞婚姻狀態很容易轉變為傳統婚姻狀態,只要試婚雙方透過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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