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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2 / 5)

的興趣範圍內了。因此,她的人際關係只能算中下,不太好。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現代人流行的交誼玩意兒她都不愛,十邀九不到,這樣人際關係會好才怪。

席冬只是摸摸她的頭。“練得一身比那些愛喧鬧的人更會喧鬧的本領,就是我應付灌酒的最佳絕招。”酷酷地丟下一段話,他轉身進廚房洗杯子。

沈涵晴愣了一下,大叫。“騙人,我從來沒看見你喝酒喧鬧過。”

“那是你沒看過,不代表我不會。”

“可你明明說過自己不喝酒。”

“不喝酒也不代表不會喝酒啊!”洗完杯子,他又走進她的臥室,拿來一條薄毯蓋在她身上。“小丫頭,我的本事你沒看過的還多得很呢!”

“我已經二十七歲了。”小丫頭?離她有十年那麼遠了好嗎?

他大笑,曲指輕彈她的額頭。“不管你幾歲,永遠都比我小十歲。”

她皺眉,半晌。“你真的還有很多本領我沒看過?”

“多得比一座山還高。”話落,他又拍拍他的頭,“休息一下吧!我去給你買頭痛藥,你每回喝了酒就要鬧頭疼。”他邊搖頭、邊走了出去。

她一直看著他的背影,想著他收服眾家姐妹的各式本領,心頭直泛疑問。“難不成真如俏美說的,冬哥是個天才?”否則,他怎麼會如此厲害?

正在玄關穿鞋子的席冬聽到她的聲音,只在心裡輕笑。“傻丫頭,世上哪兒來的天才?”

所謂的天才,不過是一分的聰明,九十九分的努力。

而他,席冬,為了追求沈涵晴,所付出的心血更是別人的千萬倍。

認識席冬的人都說,他是個天之驕子。

有錢、有權、有勢,長相斯文、身材頎長,簡直是最佳的黃金單身漢代表了。

但他卻直言自己不是個聰明人,頂多性子比一般人還要固執,只要看中一樣東西,不擇手段也一定要爭取到手。

他十歲看上沈涵晴,十五歲發現自己喜歡她,二十歲認定了這一生的愛情,從此十七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迎合她的喜好,讓她愛上他。

家裡人告訴他,改變自己去迎合喜歡的人並非長久之計,因為,愛情是一時,婚姻卻是一世,沒有誰可以一生戴著面具做人。

可他卻認為,能力、氣質、言行……都是可以經由外力改變、培養的,一旦養成習慣,誰能說他不會變成沈涵晴心目中的白馬王子?

他為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做全身性除毛,因為她說她最怕全身毛茸茸的男人。

接著,他把自己送進模特兒訓練中心,學習優雅的儀態和舉止,跟粗魯徹底劃清界限。

他學文、學武,練習哄女人、講笑話……全是為了她。

而皇天也不負苦心人,終於讓他成為她除了父親、弟弟外,唯一願意接近的男人。

可這樣還不夠,因為她仍未將他視為託付終身的物件。

他今年已經三十七了,再蹉跎下去,他都要老了。

“阿冬,吃飯了。”席媽媽上來叫人。

“等一下。”他悶著聲音說。

席媽媽瞥了他的臉一眼。“你又在敷臉了。”兒子幹模特兒時愛美成性,她認了,畢竟,為了工作嘛!

但他都卸任多時了,依然保持每星期敷臉的習慣,日日保養、時時小心呵護,這就令她不得不懷疑兒子的性向了。

“阿冬,老媽有個問題憋在心裡很久了,一直不敢問,你……是真的喜歡隔壁家的小晴吧?”她說。

“老媽,我都努力這麼多年了,你還看不出來嗎?”長指取來化妝水,沾溼面紙,一點一點拭著臉上已乾的面膜,他滿意地看著面膜下,一張白皙無瑕的俊臉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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