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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3 / 5)

在鏡前。

不枉他多年來花錢又費力地保養,三十七歲,依然皮光肉滑,不見半絲皺紋;相信假以時日,與沈涵晴結成連理,人家也不會笑他們老夫少妻、不相配。

“可是……”席媽媽看著他陶醉的面容。“你這麼愛美,每天花在鏡前的時間比你老媽我還多,我擔心你是不是拿小晴作幌子,其實真正喜歡的是……”她只想問兒子是不是同性戀,卻來不及說完。

鈴……席冬的手機響起。

“老媽,你等一下。”席冬先接聽電話。“喂,我是席冬。”

“冬哥,我阿龍啦!今天輪到我站崗,我看到有人送花給大嫂耶!”沈涵晴也許不知道,但席冬對她的“保護”卻是無遠弗屆的。

她離家上大學,他就買通她的同學、室友,請他們幫忙驅趕無聊的狂蜂浪蝶;她出外工作,他更請了幾位工讀生,日夜班輪流守候在妍美容工作坊和她的宿舍門口,一有點風吹草動,馬上向他報告。

而他則視情況嚴重度,或親自趕過去處理、或讓手下襬平。

可以說,這麼多年來,沈涵晴不論讀書、就業……樣樣順利,沒遇過一點麻煩,席冬居功厥偉。

“把花攔下來,順便查清楚送花者的底細。”席冬對著電話說。

“但花是花店員工送來的。”阿龍回答。

“有卡片吧?”

“有。”

“那你把卡片留下來,至於花,請花店的人拿回去重新包裝,不要捆成一整束的,請他們一枝一枝包好,最少要二十枝,不夠請他們補到足,錢由我來貼。”

“可是冬哥,這束玫瑰足足有九百九十九朵耶!”阿龍說。

一聽那龐大的數目,席冬就知道麻煩上身了,普通追求者不會這麼大手筆,一丟就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追人。

看來這位情敵先生是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型別。

“那就請他們分裝成二十份,記住,分裝一定要平等,不可獨厚任何一束。一個小時後我會去拿花、並補足不夠的錢。”席冬是打定主意要借花獻佛了。

他怎麼可能讓一個不知道哪裡跑出來的野男人,追走他苦候十七年的小情人?乾脆A了那束玫瑰,分成二十束,妍美容工作坊的員工人人有份,她們開心,他也同時除掉一名心腹大患,一舉兩得。

“我知道了。”阿龍把席冬的話對花店員工重複一遍,同時連推帶扯地將人趕走。“冬哥,你交代的事我辦妥了。”

“很好。”席冬微笑。“連同花一起送來的那張小卡你先收著,待會兒我會過去一趟,你再把那張卡片給我。”

“冬哥,這卡片只寫了一句『愛戀你的榮』,其他什麼線索也沒有,留著有用嗎?”

“山人自有妙計。”席冬嘀咕一聲。“總之,你照我吩咐的去做就是了,大概再半個小時我就會過去。你千萬要穩住,別露餡了,知道嗎?”

“冬哥,我辦事你放心啦!我又不是第一次處理這種麻煩了。”說完,兩邊各自掛了電話。

席冬轉向母親。“老媽,今天有沒有什麼是可以帶去給小晴吃的?你幫我準備一份好不好?我一會兒要去小晴工作的地方。”

南媽媽看著兒子。“阿冬,你是真的喜歡小晴,不是拿人家當幌子吧?”

“我都追了她十七年了,還會有假嗎?”

南媽馮想了一下,搖頭晃腦地道:“兒子耶,不是老媽損你,不過追一個女孩追了十七年還追不到手,你還真是有點遜。”話落,走人。

房裡獨留席冬吹鬍子瞪眼睛。“媽的,老虎不發威被當成病貓了。”他高舉右手。“我席冬對天發誓,一定要在一年內追到沈涵晴當老婆,在四十歲前生下第一個孩子。”

他,等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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