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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3 / 5)

法調研》2007年6月19日 中國網)

按照我的理解,大意就是,如果你有錢,在城裡買了房子,就有了城裡的戶口,反正房價裡面早就捎帶上了;要是沒錢,暫住證也是蠻好辦的,反正辦個證每月總是要交錢的;老人進城投靠父母,也是可以的,反正他們也沒幾天活頭了。

總而言之,政府有一個良好的願望,就是很希望把所有的農村人都變為城裡人,並且正在“正在積極穩妥地推進。”

比如在我家鄉的那個小縣城,前幾年一個縣城戶口的價格是8000,後來5000,現在據說更便宜了。這個價格走勢就很明顯地說明了,俺們鄉里人進城的手續費越來越少了。可是,有些鄉里人覺悟還是不高,不懂得體貼政府的良苦用心。比如“寧夏的固原市許多農轉非的群眾由於長年未能享受城市待遇,反而失去了退耕還林、兩免一補等農村優惠措施,紛紛要求非轉農,在戶口上呈現返鄉潮。”事實勝於雄辯,雖然這些老鄉拿著“縣城戶口”,在縣城裡還是找不著北。

關於我們能不能在祖國的土地上自由移動的問題,一直是個大問題。

城市好啊,寬寬的馬路,高高的樓,美麗的路燈,穿得特別節約的姑娘。

大城市更好啊,有……

可是誰叫你不幸生在鄉里?誰叫你不幸,沒能生在北京、長海、廣州?

好在後來城裡人發明了考試,上學讀書中考高考是進城的惟一方法。在這種方法論的指導下,千軍萬馬磨劍十一年,到了每年的六七月,那個血肉橫飛烏雲密佈莊嚴神聖啊,直叫人生死相許。那些對於考試這招比較不會的,就只好望洋興嘆自認命苦。

再後來城裡人辦廠要勞動力了,蓋房子要小工了,早就等得心發焦的窮親戚們一窩蜂竄進城裡,能幹啥幹啥,當然那大都是城裡人不想幹不願乾的,給點飯錢,順便再攢點回家蓋個磚瓦房就心滿意足了。

“鄉里”這個概念無處不在,對於北京來說,所有外地的都是鄉下的,對於廣東人來說,所有的北佬北妹都是鄉里的,對於上海來說,所有的阿拉外省人都是鄉下人,這整出了一個規律,凡是相對窮地方來的,都得辦暫住證。這個證相當於抗日時期的“良民證”。意思就是城裡的親戚對農村的窮親戚說:“咱們說好了,只是住一會,你還是要走的,對不?”

窮親戚心裡雖然不樂意,但是沒法,誰叫咱窮呢。誰叫咱處於食物鏈的最下端呢?

後來想想,又不對,都是一國人,怎麼你就有權住城裡,我就得一直呆在鄉下?哪朝哪代定的規矩?更有好事者,不知從哪個報屁股看到一點外國資訊:在自己的祖國上自由地遷移居住,是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

詩人說:“我在自己的祖國暫住。”

山東的周先生則說:“我在自己的房子暫住。”

1994年他辭去老家工作來北京發展,被一家公司聘為中層,2000年在京郊買了一套兩居室的商品房,並依法取得了房屋產權證。但是年年要辦暫住證,因為擁有住房辦的是暫住證的B證。他不清楚還要在自己的房子裡“暫住”多久?

以北京為例,在就業方面,政府機關、國企、事業單位大都需要北京戶口。在教育方面,外地人口子女到當地正規學校上學得交兩三萬元左右的擇校費。社會保障也是附在戶口身上的一大利益,最明顯的就是隻有城裡人才能享受到的低保。擁有北京市戶口的市民,如果年收入低於2500元,就將被納入低保範圍。而在中國農村,年收入低於2500元的農民估計差不多有兩億。 還有,在住房方面,經濟適用房也是本地居民的“專利”,低利息的公積金購房也基本只屬於當地城市居民。

社會進步了,政府越來越為人民服務了。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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