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事件,與紅葉節約,被告上法庭,一系列事件都讓錢初珍這個二十多歲的女孩手足無措,這種時候,家人本該成為最堅實的依靠,可事實上,在法院的傳票寄到他們家的時候,她那上一刻還因為她雖然與紅葉解約,卻拿到了大筆違約金而喜笑顏開的父母,一瞬間變了臉色。
錢初珍再有心機,也實在無法想象,人為什麼可以無請到這樣的地步。知道她要與陸然打官司,很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後,她的父母幾乎是沒什麼猶豫的與她斷絕了關係,甚至殘忍的以補償他們這麼多年養育之恩的名義將她的違約金分走了一半。
在離開曾經溫暖的家門前,錢初珍最後的印象便是自己父母冷漠決絕的神情以及那個被家人寵壞了的弟弟眼中跳躍著的惡意。
失魂落魄的離開,現實卻不允許錢初珍沉浸自己的悲傷,她還要面對不久之後的官司。
於是,拿著剩下的違約金四處尋找律師,而現實又一次給了她狠狠的一擊。大律師她請不起,小律師又多是對她曾做過的事情萬分不屑而不願為她辯護,諾大一個京都,在開庭審理前夕,錢初珍竟都沒有找到一個願意接手這件案子的律師,這簡直是一個天大的諷刺!
悲憤,痛恨,種種情緒讓錢初珍有了不堪重負的感覺,然而這所有的遭遇,她卻全部歸咎於自己曾經的導師與張素芝的身上。(未完待續。。)
ps: ps:感謝小居師大大的月票!
第288章 結果(下)
錢初珍的遭遇的確是讓人同情,但這也並不能成為她肆意傷害別人的理由。編造虛假訊息,汙衊陸然這樣的公眾人物,如果她做的更嚴密一些,這樣的計劃會讓陸然和張素芝的生活多出多少波折?再嚴重些甚至會毀了一個人的名譽,落得這樣的下場,實在是罪有應得。
當然,這一切只是局外人的看法,對於錢初珍本人來說,本就扭曲的心靈只會將自己一切不幸歸咎於別人,當她偷偷摸摸的一個人來到法院,看到被記者們圍在中間的陸然時,眼中的怨毒在無人看到的角落裡發酵。
錢初珍自己還沒有發覺,她的心,已經在黑暗裡愈加沉淪。
…………
在工作人員的護送下,陸然一行人歷經千辛萬苦才終於擺脫了記者,進入了法院,這短短十幾米的距離,他們竟是走了近十分鐘的時間,可見那些記者們不凡的功力。
時間很快來到了上午九點,正是開庭之時,當陸然走進法庭的時候,《每日娛樂》的李志雄,小王以及錢初珍都已經站在了被告席上。
法庭上你來我往,唇槍舌戰,陸然作為原告整場下來並沒有說話,他們這邊的一切發言權都交給了英冠的專屬律師方同,而《每日娛樂》那邊也大體如此,一直由林嘉禾全權負責,而錢初珍則是有些辛苦,在沒有辯護律師的情況下,她只能自己為自己辯護,看得出來她事先做了很多的工作,但畢竟不是專業的,局勢本來也對她十分不利,在兩大律師的針鋒相對中。她幾乎一個回合不到就已經註定了敗局。
這個官司的結果幾乎是毫無懸念的陸然勝訴,而《每日娛樂》和錢初珍則是分別以虛假新聞報道罪和誹謗罪被處以刑罰。
法官考慮《每日娛樂》報道此新聞是因為錢初珍的造謠,因此從輕處理,只是判處罰金,而林嘉禾不愧為京都久負盛名的大律師,原本五百萬的賠償金額在他的據理力爭之下最後只判了三百萬。這麼看來《每日娛樂》話大價錢將他請來還是很值得的。
在對《每日娛樂》宣判後,接下來便是錢初珍這位首犯了。
在今天的案件審理中,無論是證據還是法庭上的審判,對於錢初珍可謂是十分地不利。
編造陸然與張素芝有不正當關係的虛假訊息,這的確是事實,但《每日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