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製作的兩張**照片,卻也因為那段錄音,被法官判定為錢初珍的手筆,兩者相加。錢初珍的罪行更加重了一分,這樣的加重,也自然體現在了刑罰的方面。
華國《刑法》規定,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便可構成誹謗罪,而錢初珍的行為便是觸犯了這條法律。最終法官的判決是,判處錢初珍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一年執行。
兩年,並不是一個很長的時間,但牢獄之災對於錢初珍這個年齡的人來說,不啻於要毀掉她的一生,更何況,對於錢初珍來說。夢想曾經離她如此接近,可很快便將再次變得遙不可及,這才是真正讓她不可接受的事情。
當法官宣判的時候,錢初珍直接失去了冷靜,當庭喊出了自己的冤屈。沒錯。她是打了個電話,但她唯一做的,也就只是那個電話而已,這樣的懲罰,相較於《每日娛樂》的不疼不癢,實在是太不公平,她不願接受,也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
然而,現實並不會以錢初珍的意志而轉移,她在法庭的大鬧最終導致的結果只是被請出了庭審現場。
這起案件的結果至此已成定局,要想更改,唯有上訴一途。
…………
在錢初珍被請出法庭之時,陸然下意識的看了她一眼,那眼中的瘋狂不知怎的,就讓陸然感到了些許不安,然而陸然並不沒有太過在意,他不認為現在的錢初珍還能夠做些什麼。
法官宣讀了判決之後,庭審結束,陸然一行人與《每日娛樂》先後離開了法院,法院外一直未曾離去的記者自然是又一次圍攏了過來。
“陸先生,請問您對法庭的宣判有什麼樣的看法?”
“李主編,您認為法庭的判決是否公平?”
“李主編,您對一審的判決是否滿意?是否準備上訴?”
“陸先生……”
…………
記者果然是訊息最靈通的一個群體,這邊法庭剛一宣判,那邊一直在法院門口徘徊的記者們便知道了結果,是在是讓陸然感到萬分無語。
不過這一次,陸然卻並沒有保持沉默。
“法律是公正的,在法律面前每個人都是平等的,任何一個做錯事的人都必將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這次庭審的結果非常的公平,事情的真相也終於水落石出,我個人非常的滿意。”
在陸然說出這句話之時,《每日娛樂》一行人剛好從一邊走過,一時間“咔嚓”聲不絕於耳,陸然的視線掃過,李志雄等人一個個面色都十分難看。
三百萬的確算不了什麼,對於《每日娛樂》和李志雄也不會傷筋動骨,但是名譽的損失卻是不可估量。
李志雄已經可以預見,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每日娛樂》慘淡的銷量,這就是這起官司導致的後果,而這個預想的數字,也成功的讓李志雄的面色愈加難看了幾分。
…………
在庭審結束後,這起案件便暫告一段落了,陸然等了幾天,《每日娛樂》和錢初珍都沒有什麼上訴的意思,估計也是接受了這個結果。
六月底陸然就將赴m國進行好聲音大賽的最終決賽,而在這之前,沈嘉瑤終於又可以毫無顧忌的和陸然一起約見了一次張素芝。
之前因為那些謠言,陸然自然是要忌諱一下,避免於張素芝的碰面,而沈嘉瑤卻正好相反,就是要常常與張素芝見面來證明謠言確實只是謠言。只是,對於自己分別數年的閨蜜,這樣帶著目的的見面,讓沈嘉瑤著實是有些不喜。
而今天,她們終於可以擺脫這些目的。(未完待續。。)
ps: ps:本章中提到的虛假新聞報道罪我國是沒有的啊,幽靈在此說明一下,各位書友千萬不要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