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上的不同。
小說是真的還是假的?這麼一個基本問題,其實根本沒有得到解決。許多小說或影視作品(甚至科幻、奇幻作品)都在開頭註明:本作品純屬虛構!九十年代,曾有一個女作家,以當年自己知青生活的經歷為素材創作了一部小說。後來,她插隊時住過的村領導,認為她透過這部小說誹謗自己,起訴到法院。判決結果,該女作家確實犯了誹謗罪,並因此入獄。由於記憶不清,筆者只記得事件的脈絡,更沒有看過那部小說。但是,如果從法院判決結果出發,假定該作者確實是用小說來誹謗某個具體的人,那麼她便是利用了錯誤的社會共識,即人們分不清小說或者電影中只存在虛構的世界。假如全社會已經達成了這樣的共識:新聞報導才以真實為本,要對真實性負責,而所有的小說均屬虛構,那麼,任何人用小說來誹謗他人,讀者也只是一笑了之。不會給受害者造成影響。
不僅全社會,即使文學界內部,對這個問題也沒有形成共識。2003年中國小說學會年會在海口召開。會上評出首屆中國小說學會獎,陝西作家紅柯、江蘇作家畢飛宇、天津作家楊顯惠分別獲得長篇、中篇、短篇小說獎。當時,三位作家分別作了大會發言。畢飛宇的發言只有一個內容:我的小說《青衣》是虛構的,裡面的人和事並不存在。他沒有說明,為什麼只強調這個問題。但如果沒有人將這篇小說對號入座,相信作家本人不會刻意去解釋。
天津作家楊顯惠以《上海女人》而獲獎。但他更願意談自己的代表作《夾邊溝記事》。那是一部以六十年代“右派”生活為素材的小說。楊顯惠認為,他的創作動機就是記錄歷史,與遺忘作鬥爭。而文學評論家金漢在對此發言作點評時,認為雖然《夾邊溝記事》寫得很震憾。但小說畢竟是小說,不是歷史記錄。
既然再現和表現並非創作方法的本質區別,那麼,文學實踐中創作方法的明顯不同,根本原因又在什麼地方呢?在《文學理論基本問題》(陶東風著,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一書中,單列了“文學與世界”一章。而其內容,似乎也正是傳統文學理論中對創作方法的研究。編著者不提創作方法,而提“文學與世界”的關係,這是更深入一步(雖然並不是更準確)的表述。文學作品中的那個虛構的世界,和客觀世界之間的關係,正是這一章討論的內容。
創作方法是基本理論問題,但又一直夾纏不清。似乎其中一個關鍵問題,就是理論家考證的範圍過於狹窄。既然是研究創作方法,那麼便要把不同創作方法中的代表作平衡地考查一下,再提取出抽象的概念。而目前文學理論家的視野,過於集中在“現實主義”上。實際上是站在現實主義角度評論所有的創作方法。筆者認為,如果文學理論家考查一下科幻作品,對創作方法的研究大有幫助。它就象一面鏡子,反襯出了其它文學作品中,以往不為人注意的細微之處。
反過來,筆者在“科幻縱覽總前言”裡對“科幻文學”下的定義,實際上便是從創作方法,而不是從題材、內容上著手概括的。“Science Fiction”應該翻譯成“科幻小說”還是“科學小說”?在科幻界裡一直有爭論,中國科幻史上也確實先後存在著這兩種翻譯。但是,在英文中,小說的對應詞彙並不是“Fiction”,而是“Novel”。“Novel”近於中國史的稗史,既含新奇之意,又有非正史的暗示,此字似極適當於解釋近代的小說。“Fiction”的意思比“Novel”又廣泛一些,它是泛指一切想象的創作,而指明出一類文藝,在這一類文藝下的不必一定是小說;自然由習慣上,戲劇與詩藝是自成一類的,其實以性質言,它們也似乎應在“Fi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