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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3 / 5)

故事。

光緒七年(1881),張佩綸寫信介紹他的父親胡傳,去見一位有實權的“清流”朋友,這是胡適父親後來事業的開端。待張佩綸遭貶謫時,胡適的父親很關切,曾寄信函並寄銀200兩。張佩綸似甚感動,在日記裡特書此事。 txt小說上傳分享

和胡適一道凝望赫貞江(3)

看來,張佩綸所幫的這個忙,可不是一般的“小忙”,而是決定命運的“大忙”。

胡適在收到《秧歌》後,顯然是專門查了資料,弄清了兩家先輩的這些關係。他後來對張愛玲格外關心,大抵也是出於此。

就在張愛玲跟炎櫻初訪胡適以後,炎櫻對這位中國的大名人也很感興趣,特地向周圍的美國人打聽,而後對愛玲說:“喂,你那位胡大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沒有林語堂出名。”

林語堂是下了功夫做中西文化交流的,在美國也是大名鼎鼎,當然不足怪。張愛玲只是替胡適抱不平。

她後來在《憶胡適之》一文裡說:大陸的下一代人當中,“反胡適的時候許多青年已經不知道在反些什麼”,而“年代久了又倒過來仍舊信奉他”。用她的話來對照近年大陸一些中青年學者對胡適的狂熱追捧,真該感嘆她的先見之明!

後來,胡適對張愛玲一直很關照。感恩節那天,怕她一個人寂寞,還打了電話來,請愛玲與他全家一起去吃中國館子。

不巧,那天張愛玲跟炎櫻到一個美國女人家裡吃飯,飯後走出來,看見滿街燈火,櫥窗通亮,完全像上海。一高興就沒大注意,吹了風,回去就嘔吐。——奇怪的是,她此後成了慣例,每遇風寒感冒,必要嘔吐。

愛玲感激胡適的細心,在電話裡告訴他,剛吃了回來就吐了。胡適也就作罷。

在炎櫻家住了一段時間,愛玲感覺不是長遠之計,所以聽說炎櫻曾有熟人住過一個職業女子宿舍,去看了看還行,於是就搬過去住了。

這個宿舍,是救世軍辦的。救世軍是基督教的慈善團體,以救濟貧民而出名,因而這種住處不很體面,“誰聽見了都會駭笑,就連住在那裡的女孩子們提起來也都訕訕地嗤笑著”。

愛玲此時一是沒別的辦法,二是反正沒別人認識,也就不在乎了。

女子宿舍的場景,有些怪怪的。入住雖然有年齡限制,但也有幾位年長的胖太太,大概與教會有點關係,似乎是打算在此終老的。管事的老姑娘,都稱為“中尉”、“少校”。餐廳裡為大家代斟咖啡的,是從街上臨時收容來的流浪漢。

令張愛玲感動的,是有一天胡適先生專門來看望了她。

愛玲請先生到客廳去坐,裡面黑洞洞的,足有一個學校禮堂那麼大,還有個講臺,臺上有鋼琴,臺下空空落落放著些舊沙發,沒什麼人來。

張愛玲也是第一次進到這裡來,看著空洞的大廳,只好無可奈何地笑。但是,胡適卻稱讚這地方很好。愛玲就想:“還是我們中國人有涵養。”

坐了一會兒出來,胡適一路四面看著,仍是滿口說好,倒不像是在敷衍。不過,也許這並不是在誇環境好,而是在表揚愛玲沒有虛榮心,在這樣簡陋的地方也能安之若素。

這一次送胡適出來時的情景,張愛玲刻骨銘心,連多年以後的回憶也字字帶有深情——

我送到大門外,在臺階上站著說話。天冷,風大,隔著條街從赫貞江即赫德遜河。上吹來。適之先生望著街口露出的一角空濛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霧,不知道怎麼笑眯眯的老是望著,看怔住了。他圍巾裹得嚴嚴的,脖子縮在半舊的黑大衣裡,厚實的肩背,頭臉相當大,整個凝成一座古銅半身像。我忽然一陣凜然,想著:原來是真像人家說的那樣。而我向來相信凡是偶像都有“黏土腳”,否則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來沒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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