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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3 / 5)

張駿的對手。張駿兩三下就把沈遠哲打翻在了地上,沈遠哲臉上全是血,張駿還要抬腳踹。他嘴邊笑嘻嘻的,眼中卻滿是狠厲,那一刻,我怕的不是沈遠哲被傷到,而是張駿失手重傷了沈遠哲,他好不容易步入正軌的生活就會毀於一旦。

我恐懼地大聲尖叫起來:“張駿!住手!”

尖銳的聲音在空蕩蕩的電影院迴響,張駿停住,抬頭盯了我一眼,揚長而去。

甄公子他們鄙夷得瞪了我一眼後,追著張駿而去。

我不停地對沈遠哲說:“對不起,對不起,我送你去醫院。”

沈遠哲扶著椅子,搖搖晃晃地站起來:“沒什麼,流了點鼻血、皮擦破了而已,張駿大概誤會了,你去和他解釋一下。”

我沒有吭聲,我去和他解釋?為什麼?就因為我沒和他打招呼就跑出來看電影?他不是黑社會老大,我也不是他圈養的金絲雀。

晚上,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一會傷心,一會氣惱。

我正在輾轉反側,聽到樓下一群喝醉酒的人又吵又嚷,聲音透著熟悉。

我一骨碌爬了起來,掀開窗簾一角往下看,昏黃的路燈下,果然是張駿他們,一個個都喝得醉醺醺。

他們一邊喝酒,一邊對著我的窗戶高歌劉德華的《忘情水》:“曾經年少愛追夢,一心只想往前飛,行遍千山和萬水,一路走來不能回,驀然回首情已遠,身不由自在天邊,才明白愛恨情仇,最傷最痛是後悔,如果你不曾心碎,你不會懂得我傷悲。當我眼中有淚,別問我是為誰,就讓我忘了這一切,啊,給我一杯忘情水……”

如果,那一年我二十七歲,也許我可以跑下樓,緊緊抱住她,那麼我的自尊,他的驕傲都會變得不重要,可是,那一年我只有十七歲,所以我只能躲在窗簾後面,一面聽著歌,一面害怕爸爸媽媽被吵醒。

他們唱完歌,仍不肯離去,隱隱約約的說話聲傳來。

“叫她下來,叫她下來。”

“讓她說清楚。”

我怕得心提到嗓子眼,生怕他們醉酒中,像剛才唱歌一樣嚷嚷我的名字,不過幸好,他們衝著電線杆砸了幾個啤酒瓶子後,彼此扶著,一邊大聲唱《忘情水》,一邊歪歪斜斜得離開了。

剛才他們沒有走時,我緊張得不停暗暗祈禱他們快點離去,可等他們走了,我又說不出的惆悵難過。大概冥冥之中,我亦明白,我們彼此錯過了一次可以放下驕傲、敞開心扉的機會。

第二天早上,吃早飯時,爸爸和媽媽一邊吃飯,一邊罵昨天晚上耍酒瘋的流氓,我聽著聽著,撲哧一聲竟笑了出來。

匆匆吃完早飯,我就躲進了臥室給張駿打電話,接電話的人是他家的阿姨,一聽我的聲音就說:“張駿還在睡覺,我這就去給你叫。”

沒有像往常一樣,即使在睡覺,他也會很快拿起電話,過了很久,他的聲音才在電話那頭響起:“你有什麼事?”

聲音很冷漠,我差點就要掛電話,但還是說:“我……我沒什麼事》”

“沒什麼事,那我去睡覺了。”

他說完話,卻不掛電話,我繃著聲音說:“那你睡吧!”立即掛了電話。

正在心裡暗暗發誓,以後再也不主動給她打電話,電話鈴突然大響,我立即接了電話,帶著期盼:“喂?”

“是我。”

“嗯。”

我不說話,卻也不掛電話。

他沉默了一會,問:“你是不是喜歡沈遠哲?”

“什麼?當然沒有!”

“那你知不知道他喜歡你?”

“不管誰傳的謠言,那都是假的!”

“這事還需要別人謠言嗎?夏令營的時候,我就看出來他喜歡你了,你對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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