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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的抗美援朝和越南戰爭,PLA的軍刺給美利堅人民留下了深刻印象。
張震還不知道怎麼回事呢,一下子變成了對抗暴徒、解救孩子們的英雄,這讓他傻了眼。
張震不是膽小鬼,尤其哈比恩當時還想射殺他的女神雪莉,他很想幹掉後者,可是當時他隔著太遠,心有餘而力不足啊。等他跑過去,娃娃已經將哈比恩弄成死豬了。
畢竟是軍人出身的實在人,張震就想向記者解釋,但張伯倫制止了他的解釋,正好,有人頂出來遮住娃娃,後者不用再到媒體前拋頭露面了。
既然校長髮話說自己可以當英雄,張震也樂在其中:這件事他沒有任何責任,完全屬於防衛而且因為是救援學生所以不存在防衛過當的問題。
尤其是後來保安室有當事人告訴記者,說哈比恩事發之前侮辱了張震,罵他是‘黃皮豬’等等,記者們更是一口咬定,張震就是那個幹掉哈比恩保護了學生的人!
美國記者樂於塑造英雄,於是張震在他們的宣傳包裝之下就成了英雄:一個從遙遠中國來偉大美利堅打工的退伍軍人,剛來美國遭遇黑人工頭的打壓不得不忍氣吞聲最終被趕走到了一所中學當保安,當發現前任同事喪心病狂的對孩子們出手之後,這位退伍大兵毫不猶豫,冒著槍擊危險擊傷了那名暴徒保護了孩子們的性命!
“根據本臺新聞記者考察,暴徒哈比恩當時手持以色列出產的著名衝鋒槍烏茲衝鋒槍,此外腰裡還彆著一把前美軍陸軍制式手槍M1911A1,當時如果沒有中國兵王張震的出手,後果不堪想象!這裡是《USA-TODAY》,我們致力於為您帶來最新、最真實的新聞。”
張震目瞪口呆的看著電視,然後他就知道,自己火了。
第455章 全美高中聯賽之備戰篇
張伯倫小看了這件事的影響力。
槍支濫用的暴力一直是美利堅共和國懸而未決的一個難題,因為美國公民持有槍支的權力是寫進憲法的,從這個國家立國第一天開始,這就是不容置疑的一個黃金準則,不管哪位總統上臺,都不同程度的提過禁槍令,但是國會和最高法院不允許透過,因為他們要維護憲法的尊嚴。
根據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這就是說,美國憲法規定,個人擁有槍支是天賦人權,武器成了公民權的一部分,要禁槍就是要剝奪公民權,就是要修改憲法,這樣你如果要實行禁槍,你就要修改憲法。
而且擁槍自衛的支持者認為,美國人歷來是實行自我防衛的。在現代社會,人民應能夠保護自己不受搶劫、強姦、攻擊和偷盜。對於現代城市生活而言,犯罪問題與征服邊疆的先輩曾面臨的危險一樣真實。
自衛權是《獨立宣言》所宣佈的生命、自由、幸福的天賦權利的一部份。擁有槍支是一個人用來保護這一天賦權利的手段。美國曾出現坐在輪椅上不能走動的八十老太拿出輪椅底的手槍擊斃進來搶劫的身強力壯的年青歹徒的典範,曾出現六歲小孩在他父母被闖進家中搶劫的歹徙打昏在地後拿出手槍擊倒歹徙的奇蹟。當美國的校園治安不好時,不少父母就趕緊送槍給住校的兒女防身。
眾所周知,美國的槍械犯罪問題非常嚴重,人權紀錄指出,美國私人擁有槍支數量居世界第一。美國聯邦調查局及酒、煙和火器局統計顯示,美國3.09億人口擁有近2.5億支槍,大部分擁有槍支的人都有1支以上的槍。美國人每年購買70億發子彈,2008年上升到90億發。
根據美國聯邦調查局的調查報告顯示,2008年,美國共有14180人死於槍殺案。罪犯在謀殺案、搶劫案和惡性攻擊案中使用槍支等武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