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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4 / 5)

外國各領域作者的授權,不失為我國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好材料,應該積極提供給政府發言人,用民間爽氣的說法,是給誣衊中國侵權的人一記響亮的耳光。如果外國作者們同意免費授權,那更是一曲國際主義的頌歌了,是千百個白求恩。就國內作者來說,據我知道,不少老先生已風燭殘年,有些還是殘疾人,有些作者的###孤寡,生活清貧甚至困難,煽情一點說,生活上自然不能跟(我想象中的)某創始人先生攀比,仍毅然獻出作品版權,即便因未評上院士等勳銜或僅是版面擁擠,照片暫時放不上超星的網頁,以情理而言,也非常值得用文字提上一筆,讓後生學有所遵,自慚形穢,發憤上進。

2004。4。21…4。30(2)

我這帖子,因你的誠懇而起筆,我用你兩倍的篇幅表示我的善意。儘管我在網上像在生活裡一樣,不可能回答所有的發問,儘管答我疑問的應該是超星公司而不是超星的網友,我還是很願意和你聊一聊。如果不計較我的倚老賣老,我想指出你行文中的一點點不妥。你的那個“糾集”用得不好。做“糾集”這個動作的,是壞人,所“糾集”者,一般也是壞人。你在論壇跟我爭辯,派我一個“糾集”本顯得語言生動,但無意中將許多連姓名尚不知道的作者推到那個被糾集的境地,十分不妥當。小器一點,即便從策略上講,也是不好的。

如果我告訴他人,超星公司上有他的作品,這也不是商業或軍事秘密,傳播健康資訊罷了。事實上,別人願不願意向超星公司提一點問題,是不是要打官司,哪裡是我所能糾集的。都是成年人了,有完全的責任能力。我在論壇上看到呼籲戰鬥的說法,我相信僅僅是過過登高一呼的癮吧,訴說自己的意見而已,我決不斷言“超星的網友在相互糾集”。網際網路本是流動的,某人是哪家的網民其實很不準確。我在超星也註冊過使用者,為了能搜尋哪個作者有哪些書,不惜買了它的讀書卡,我也可算超星的正宗網民。又是作者,又是付費使用者,讓小報記者誇張地寫起來,真可能會稱作“double衣食父母”,很花絮的。不巧,我經過一些討論,經過正反兩方面的開導,認識真是有了提高。終於想明白了,任何一間公司,讓它自動吐出已經到嘴的好東西,很可能不情不願,它會覺得對不起此前的勞動也難以自圓其說,太過鬱悶。人在江湖,僅僅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怕是不夠的。按某君“打發叫花子”的高等邏輯,我以前用的是狐狸的辦法,說“烏鴉太太,你唱歌太動聽了!”21世紀的烏鴉太太寧可背一個唱歌不好聽的名聲,哪裡會上這個老當。說了半天沒見什麼動靜,狐狸心裡就難過了。好在情外有理,理外有法,論壇玩過之後,事情倒也簡便。如果狐狸輸了官司,將檢討自己對法律的一知半解。倘若烏鴉萬一輸了官司,總算是敗給法律而不是敗給某些市井小人,當可釋懷。(這烏鴉狐狸僅是蹩腳的比喻,僅是網上習見的“大話”,請不坐實。)

我和超星公司一樣不清楚,如撤下尚未授權的作品,這家網站還剩百分之多少的內容,是否會影響網站售卡的魅力。撤下總比新增令人沮喪。有帖子曾不恥下問我的想法,我的餿主意是,不是已有十五萬以上的高質量的授權作者了嗎,佔中國所有文字作者的百分比實在已非常之高,值得自傲。有他們在,超星怎麼會被搞垮呢?如果從這些作者作品做起,腳踏實地,再圖發展,豈不善哉?否則,網站越熱火,跳出來的中外陳村之流必然越多。

夜已深了,人也倦了,那種絞腦筋的話不說了。聊幾句天吧。上海今天氣溫超過三十度了。一個月沒出門,下午去醫院看病的路上,見到行人汗津津而笑,桃花已開過,衡山路法國梧桐新綠接頂,心裡歡喜莫名。大自然的一動一靜,何其安詳。

晚安。

作者:陳村在上海 回覆日期:20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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