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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簽約 (1 / 2)

兩分鐘的時間,葛福宏看完陳啟明要求要改的部分後,抬起頭看向陳啟明。

“小陳,這些地方你覺得要怎麼改!”

一邊說著,她目光在不停轉動,似乎在思索。

陳啟明沒囉嗦,直接按照自己的想法說道:

“關於分成,我覺得公司抽成太多了,我希望可以修改一下。”

聽到這個要求,葛福宏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來的時候她聽劉慈偉說了。

“你接著說!”她沒有第一時間發表看法,而是讓陳啟明把其他的問題都說出來。

“還有歌曲版權問題,我希望公司在選歌的時候,能儘量選用我自己的歌曲,並且,我希望我能擁有一定作品版權。

另外,分成範疇方面,我覺得有些超出了,其他方面我可以接受,但我覺得如果我自己寫的歌曲亦或者電影劇本這些如果賣給別人,我希望公司能不抽成。”陳啟明說道。

其實陳啟明想把提分成範疇再說小一點的,但他知道,在分成範疇這一塊,福隆經紀公司肯定不會做出太大的讓步,因此他只提了自己創作的作品收入不歸入這範疇中。

畢竟,就連郭富城、小虎隊等目前東南亞範圍頂級的歌星,他們的經紀人都要從他們的所有業務中抽取分成,陳啟明一個新人想更改太大,他自己都覺得不太可能。

所以,陳啟明主要爭取的點還是自己以後創作的作品。

聽到陳啟明這句話,葛福宏眉頭皺了起來。

分成範疇方面她倒覺得沒什麼,僅縮小了一丁點,對公司沒什麼影響。

但作品的版權共有,這個事情不算大,但也是一個不小的問題。

福隆經紀公司旗下有一個唱片公司。

她的計劃是把陳啟明掛靠在這個公司下面。

如此一來,陳啟明的作品自然歸屬這個唱片公司。

這時,劉慈偉主動靠近葛福宏,用只有倆人才能聽到的語氣低聲說道:“他自己會寫歌,我看了,質量很好,甚至可以當主打,我個人覺得,如果他有本事,他的歌曲,咱們跟他共有版權並不會太虧。”

聽到這話,葛福宏一愣,“歌曲呢,給我看看!”

聞言,劉慈偉無奈地向陳啟明那邊努努嘴,示意歌曲在陳啟明手上。

一想到剛才陳啟明走的時候第一時間把他的歌拿上,似是害怕被自己昧下一樣,劉慈偉心裡就七上八下的。

這年頭的年輕人可真夠聰明的。

“小陳,能給我看看歌曲嗎?”葛福宏對劉慈偉說陳啟明自己寫的歌曲質量能當專輯主打很好奇。

聽到葛福宏又要看歌曲,陳啟明條件反射的握住手裡的本子。

他有些擔心如果談不攏,福隆這邊會不會剽竊他的歌。

這不是沒有可能。

這年頭的歌曲可沒有版權註冊一說。

真要被剽竊了,特別是被福隆這種有背景且有實力的公司剽竊的話,他基本只能打碎牙往肚子裡吞。

不過,想了想後,他還是把本子翻到之前那一頁遞了過去。

怎麼說也是寶島有名有姓的人物,陳啟明覺得葛福宏應該不會這麼無恥。

接過本子,葛福宏認真的看了起來。

她看的很快,三分鐘後,她把本子還給了陳啟明,目光有些激動,直接說道:

“分成從三七改成四六如何?版權方面,如果你的歌曲能透過我們的稽核,我們可以跟你一起共同擁有版權。

要是你同意,我們可以立刻籤合同。”

此時,葛福宏表面上沒什麼變化。

內心裡,卻是激動非常。

“挖到寶了,老孃挖到寶了!一定要簽下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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