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突破這種捆綁,把這種“人性的雙重性”顯露無遺地呈現於社會中。實際上,《新文化》每期都以超過一半的篇幅刊登他自己撰寫的或者友人翻譯的關於性學方面的文章,以及回答讀者提出的關於性育的問題。其中主要的,有第一期的《怎樣使性育最發展——與其利益》、《如何得到新娘美妙的鑑賞與歡心》、《視覺與性美的關係》,第二期的《第三種水與卵珠及生機的電和優生的關係》、《性的教育法》、《視覺與性美的關係》(續),第三期的《性教育運動的意義》、《醫氓與性學》、《性的教育法》(續),第四期的《觸覺與性美的關係》、《性的教育法》(續),第五期的《大奶復興》、《性部與丹田呼吸》、《觸覺與性美的關係》(續)、《嗅覺與性美的關係》,第六期的《性美》、《女學生的同性愛》、《女子纏足與生殖器之關係》等,以及每期大量回答諸如“典妻”的陋俗、“共妻”的現象、試婚的可否等問題的性育通訊,無論從刊發文章的數量上,還是從提出問題的前衛程度,《新文化》都堪稱是中國第一本性教育雜誌。
二、《新文化》始末(6)
為了辦好《新文化》雜誌,張競生可謂煞費苦心。他不但在內容上求新求變,而且在經營上另闢蹊徑。作為吸引作者投稿的招數,張競生除了給予每千字三元至十元的優厚稿酬外,作者還有一成抽紅辦法的共享利潤,這在當時上海灘上是絕無僅有的。正像獨門絕活是一個手藝人的立身之本一樣,獨家新聞也事關一家雜誌的生存發展。在《新文化》創刊號,他就刊登了“聘請上海通”的廣告:“上海華洋雜處,地廣人多,常常生出極有興趣的事情可以為社會學的資料。如北四川路‘鹹水妹’的習尚,所生子女為華洋混合種,極可以藉此考究這種結果的良劣……上海有的是流氓,大流氓、小流氓,為財而流氓,為色而流氓,獨立流氓,或與外國流氓相結合。
凡此種種奇形怪狀的社會現象,不可無專家的著述。有能以此項材料供給我們者,當從優酬賞。”此外,還“徵求上海各學校腐敗的實狀”,目的是挖掘猛料,引人注目。從第三期起,雜誌的封面刊頭改由紅色的美術體書寫,下邊則是一幅伸開手臂的半身飛天裸女像,顯然是為標新立異,吸引讀者。從第四期起,新文化社又刊出擴充社員啟事,只要各界人士能致力於“使社會美化與情感化”,經本社嚴格審查之後,即可成為新文化社社員,並將著手在各地組織類似讀者會的“美的”機關,如“美的南京”、“美的上海”之類,如果一個地方有十位社員以上者,就能獲贈一份《新文化》雜誌和一些書籍。在張競生的苦心經營下,《新文化》的發行量迅速攀升,在短短數期內,每月的發行數就達到了兩萬份,一度超過了由鄒韜奮主編的名牌雜誌《生活》週刊。要知道,當時上海大多數雜誌每期只印一千本,甚至五百本,而且多半是送人,像張競生辦得這麼暢銷,的確是少有的。
樹大招風,同行傾軋。《新文化》從發行第一期開始,就麻煩不斷,其罪魁禍首仍在於打破性禁忌。張競生在創刊號上有一篇文章《如何得到新娘美妙的鑑賞與其歡心》,其中有一節論述了“紅花女”的“處女膜”的生理與風俗的意義,本來意在打破處女膜崇拜,有著明顯的反封建意義,卻遭到巡警局的起訴,被指為“淫書”。
開庭時,有一位五十多歲的中國法官,與張競生素不相識,卻極力為張競生辯護,說這篇文章講得入情入理,並非淫書,憑良心斷案不能處罰作者。租界法庭的檢察長以勢壓人,非要中國法官按他的意見判案不可,中國法官斷然不肯。兩人遂在庭中互拍桌子,鬧得不可開交,不得不由一位日本籍的陪審員出面調停,兩人仍相持不下,只好將案子上訴。上訴法庭也是由租界法庭組成,官官相護,結果仍以“淫書”處罰結案。
自此,租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