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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3 / 4)

化社編輯,張競生擔任主編,社址設在上海法租界薩坡賽路豐裕裡94 號,就在張競生住家的樓下,由上海新亞公司印刷發行。

《新文化》創刊號於1927 年元旦在上海閃亮登場,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為使讀者一新耳目,張競生可謂費盡心機,他原來請陶元慶為創刊號封面設計了一幅三色的“虎嘯獸林”圖,因為製版太差臨時撤版,改為一幅“巨鯨出海”圖,圖的下面是一個大三角形,印上了“中國最有新思想的月刊”文字。這樣圖文並茂,寓意這份橫空出世的月刊,將像巨鯨出海一般,在波濤洶湧的中國新文化的大海里激起新的波瀾。張競生在《〈新文化〉月刊宣言》中開宗明義地指出:本刊有兩大特色,一是本雜誌所選材料必定新奇可喜,當使閱者興高采烈,不似一般雜誌抄襲陳腐令人生厭;二是開設“辯論”專欄,務使各人對各種問題,淋漓發揮,盡情討論,而使閱者覺得栩栩有生氣,好像身臨千軍萬馬的筆墨戰場一樣。以此為標準,《新文化》共開闢了四大欄目:一是社會建設欄,主要研究教育、政治、經濟、婦女、宗教、外交、軍事等問題;二是性育美育欄,側重於以科學與藝術的眼光,討論性育與美育這兩個問題;三是文藝雜記欄,主要刊登文學、藝術、風俗、時事、筆記等有鮮明特色的內容;四是批評辯論欄,重點是中外學說批評、讀者來信討論的意見等。總之,張競生創辦的《新文化》,以新為號召,以美為依歸,以性為武器,向舊傳統、舊文化發起新的衝擊和戰鬥。

二、《新文化》始末(2)

張競生一直不遺餘力地推動婦女解放,從婦女平等權、婦女教育權、婦女愛情權到婦女參政權,以及婦女優生節育權、婦女繼承權等,一以貫之,搖旗吶喊。早在兩年前,張競生在《中國婦女眼前問題》一文中,就集中論述了在理想的社會,婦女應享有與男子一樣的繼承權、教育權、保障權、參政權。其中婦女繼承權相對於其他各項權利,遭遇更多的障礙,因此婦女除了要謀取一份正當職業,以保證有正常的經濟來源外,還要建立相應的法律和社會道德保障機制。為此,張競生提出了幾項措施:一是“要求女子得與伊的兄弟同分產業——此事除一面從法律要求規定外,現在最緊要的應由各地女界發起一個有計劃的社會運動。例如以北京說,先當做成了一篇極感動人的啟事,提向那些比較開通的知識界、外交界、慈善界與農工商界等徵求意見。願者簽名,代為登報讚揚,同時也算是為他們的女兒做保證人”。二是“凡已嫁得開通夫婿的婦人者,應以情動與理喻其夫,務必得有一種法律性的平分產業的憑據。若有子女者,則母親至少須有與子女同分一份家產的規定”。

婦女繼承權問題是婦女解放問題的一個重要環節,沒有制度的根本變革與經濟的充分保障,孤立地談婦女繼承權問題,無異於緣木求魚。但問題總是一步一步地推動解決,首先必須喚起民眾的覺醒和取得輿論的支援。兩年前,張競生想就此問題在社會上進行大討論,因條件不具備而作罷,現在刊物在手,當務之急就是一嘗未了的夙願。因此,《新文化》從創刊號到第二期,在雜誌頭條的位置,以“社會建設欄”的方式,連續兩期開展“婦女繼承權”的討論。這是《新文化》致力於推動思想解放的不凡抱負,也是《新文化》著眼於解決現實問題的社會承擔。

在《徵求對於“婦女繼承權”意見書》的編者按中,張競生呼籲讀者“千萬勿為法律風俗所拘束,各各憑其良心的主張特來表示其意見。我們當陸續在《新文化》月刊上發表,借覘社會對於這個重要問題的趨向”。在張競生的組織下,有不少社會名流參與了討論,發表了意見。吳稚暉來信說:“女子有遺產權,聞武漢已經實行。

弟持此議已有十年,以為只要女子有遺產權,一切傷天害理如溺女逼嫁諸事固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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