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與相權的結合
無疑,張居正算是我國封建社會中卓越的政治家和改革者,是明朝最著名的首輔。他以不計譭譽、勇於獻身的精神,銳意變革,厘剔宿弊,終於使危機四伏的大明帝國在萬曆初年又煥發了生機,取得了“海內肅清、四夷讋服,太倉粟可支數年,庫寺積金四百餘萬”的輝煌業績。而這業績的取得,自然是與李太后的支援和萬曆皇帝的敬畏分不開的。
早在隆慶二年,當內閣輔臣徐階和高拱不和,徐階告老退位,回到松江華亭之時,年輕氣盛的張居正,曾不失時機地給皇帝上了《陳六事疏》,提出了需要變革的六件大事:
一、省議論。凡事不要無用的虛詞,而講求實際的功效。做一件事,開初要慎審,既行之後便要決斷,用一個人,用前要慎察,既用之後便要信任。
二、振綱紀。近年來綱紀不肅,錯誤地以模稜兩可謂之“調停”,以委曲求全謂之“善處”。應該公道地進行刑賞予奪,而不曲循私情。
三、重詔令。近來朝廷詔旨,多格廢不行,有的竟十餘年猶未完成。檔案積壓,年月既久,失去時效,致使漏網的終於逃脫,而國法不得申張,這樣是非怎能明斷?賞罰如何得當?因此應敕下各司,辦事應嚴立限期,違者查參。
四、較名實。器械必須試用之後才知道利鈍,馬匹必須乘駕之後才知道駑良。現在用人卻不然,官不久住,事不責成,更調太繁,遷轉太驟,資格太拘,譭譽失實。因此希望皇上慎重名器,愛惜爵賞,令吏部認真考課官員,使其名實相符。
五、固邦本。眼下風俗侈靡,豪強兼併,賦役不均,官吏們耍弄詭奇花招,吃虧的還是百姓。因此要敕令有司,盡心清理。
六、飾武備。精選將領邊吏,加強軍隊訓練,舉行大閱之禮,嚴申軍紀,注重武備,整飭戎事,國防自會鞏固。
我們不惜篇幅,列舉《陳六事疏》的大意,意在讓讀者更進一步瞭解張居正其人。作為一個胸懷大志的政治家,面對飄搖欲墜的大明帝國,是以怎樣的膽識和策略,謀劃他的變革事業的。
如果說那時的張居正由於朝中的複雜多變,而無力實施自己的改革計劃,那麼,今天這個時機已經來臨了。身處首輔兼皇帝老師雙重地位的他,藉助李太后和萬曆的宣告,順利地貫徹了當年他給已故的穆宗皇帝提出的(陳六事疏》,並一步步地實行著他的變革。
張居正首先要做的就是整頓吏治。他認為當時朝廷奢賄成風,民不聊生,主要原因就是“吏治不清”。於是他規定了嚴格的考察制度,裁汰貪官汙吏,採取“立賢無方,唯才是用”的原則。這一點,從他推舉重用戚繼光等名將,使多年擾攘不寧的北部邊疆和海域得以安定來看,當是很好的例證。
萬曆登基之初,由於土地的兼併,全國應當納稅的田畝數目不準。許多豪強大戶掠奪了農民的土地,賦稅卻仍要失地的農民負擔,造成大批的農民逃亡。於是,張居正下令在全國重新丈量土地,清查漏稅的田產。到萬曆八年,統計全國查實徵糧土地達7,013,976頃,比弘治時期增加了近三百萬頃,朝廷的賦稅收入也增加了。以至出現了:“自正德嘉靖虛耗之後,至萬曆十年間,最稱富庶”的效果。
張居正推行的改革勢如破竹,戰果輝煌。萬曆九年,他又下令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把原來的田賦、徭役和雜稅合起來,摺合成銀兩,分攤在田畝上,按田畝數量交稅,實行賦稅制度的大改革。同時,在水利、邊防等方面也做了極大的革新。
萬曆即位以後的第一個10年,即1572到1582年,是明朝百事轉蘇,欣欣向榮的10年。北方的“虜患”不再發生,東南的倭患也已絕跡,國家的府庫日見充實,這些超出預計的成就,凝聚了張居正無數的心血。這一點,年輕的